• 欢迎访问本网站,今天是: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乡镇部门领域 /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国土宅基地审批流程宅基地手续步骤

    发布时间:2026-06-24 11:35
    来源:边林镇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一 村民有建房需求先提交个人申请书

    异址新建400平方、原址新建如果原房产权超过500平方,按500平方;400-500之间按照原来多少批多少;400以下按400批(按实际情况)

    二.查看是否属于一户一宅(查看房屋审批档案)

      实地查看位置再请示自然资源局核查(原址新建地类为林地、草地,暂不考虑;异址新建地类为林地、草地,需要申请农转建手续;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农转建批复下来之前,不能动土)

    三.填写申请六联单

    1.村小组开会签字按手印(留照片成品视频)

    2. 户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复印件

    3. 村委会的会议纪要、公示7天、公示结果

    4. 村证明

    5. 乡证明

    6. 上交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特殊情况林草局

    7. 在群众建房之前先请农牧局第三方划面积

    8. 盖完房请第三方测量面积,如不超过走验收手续

    9. 验收通过则发证

    四.农村宅基地转让、注销、变更补充材料

    1. 如是走注销需要个人申请(原因写明)、死亡证明和有其他第一继承人的情况,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承诺书、村两级证明

    2. 转让、变更需要个人申请(原因写明)、其他第一继承人的承诺书、乡村证明。

    附件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附件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附件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附件4: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

    附件5: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联单)

    附件6: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责任编辑:拉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