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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农场党员党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20-09-0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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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农场建立于1966年,原隶属于西藏军区生产建设师,1988年林周农场与澎波农场一起并入林周县,林周农场场部交由林周县强嘎乡使用,经历40多年,尚存至今的有农场礼堂、宿舍、供销社等7座建筑物,用地面积36069.8㎡,建筑面积4522.66㎡。

    林周农场场部旧址于2009年被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9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林周农场场部旧址保护工程于2016年10月启动,2017年得到江苏省援藏资金支持,安排1500万元援藏资金,对林周农场礼堂及1、2、3号窑洞进行加固维修,对4、5号窑洞进行原址修复重建,同时将原乡卫生院用房改造为服务中心,并新建文化广场、餐厅、道路、停车场、公厕、大门、围墙等配套设施。

    林周农场礼堂位于场部西端,单层坡屋顶建筑,建筑平面呈“工”字形,中心轴对称,坐西向东,东西长约55.5米、南北宽约32.23米、总高约11米。由大厅、舞台、化妆间、设备存放间等7部分组成。宿舍区位于礼堂东北60米处,共3排,每排2栋建筑,为单层平顶屋面,为立式结构。现存5栋建筑,平面呈长方形,坐北向南,每排东西长54米、南北宽7米,高5.4米,原4、5号窑洞损毁严重,大部分倒塌,房间布局不一,前排为套房,后两排为单间。供销社位于宿舍区东约30米处,为单层坡屋面。平面呈“凹”字形,中心轴对称。坐东向西,南北长34米、东西宽10米。

    保护工程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存留较好的1、2、3号窑洞只做维修和加固,4、5号窑洞在原址基础上,利用原有的建筑材料和传统工艺进行重建,6号窑洞和供销社将纳入二期保护工程进行维修和重建。林周农场场部旧址保护性工程暨党员党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成,将提供保洁、保安、讲解、导游等多项岗位,直接解决20多名当地农牧民的就业和增收,并成为林周县融入拉萨市全域旅游特别是拉萨市旅游北环线的主要切入点,形成县域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支撑点,带动生态农业观光、农家乐等近郊旅游发展,促进餐饮、住宿、手工艺品、畜牧产品等多业态融合,带动约200名群众就近就便就业创业,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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