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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林周县中学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责任编辑:姜娜 来源:林周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林周县教育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林周县中学提升改造项目》基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具有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及主要内容

1.招标代理范围:负责林周县教育局《林周县中学提升改造项目》基建项目的招标工作;

2.招标代理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项目总投资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项目预算总资金3900万元,招标代理费按概算批复附件概算核定表批复资金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人资格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提供备案截图、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提供公司购买的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办公条件(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及相关设施设备图片);

(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及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五)业绩相关材料,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从事过省(自治区)、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招标工作清单(含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方式、采购单位、中标金额等,后附相关项目招标代理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六)项目招标代理方案

1.拟投入本项目专项工作人员(简历、资质、工作年限等);

2.制作高质量招标文件措施;

3.满足合理服务需求措施;

4.工作进度保障措施;

5.突发情况处理预案;

6.防止围标串标、形成市场有效竞争、廉洁措施;

7.保密措施;

8.档案管理及移交措施;

9.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相关措施;

(七)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上述资料装订成册,装入密封袋加盖公章送达,一式一份,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比选后资料不予退还。

四、服务要求

1.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甲方委托事项转托他人;

2.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代表入围代理机构承办甲方具体招标事宜;

3.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科学设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编制招标文件;

5.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发布招标信息、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6.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相关文件;

7.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9.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恪守廉洁义务,不得在招标过程中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入围代理机构不得泄露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

10.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如入围代理机构挑选的人员不能履行工作要求的,入围代理机构须无条件更换具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11.凡是入围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后期项目因此项原因出现质疑、投诉甚至是通报处罚等情况,责任均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存在资料内容一致或相似、由同一人提交、重复提交等情况的取消比选资格。

2.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存在相同股东及公司管理人员,若发现此情况取消比选资格。

3.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的招标代理业务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代理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林周县教育局组织的各类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六、材料报送

参选机构请202613018时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西藏拉萨市林周县教育局一楼基建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政府大院2号楼21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129031   姜女士

七、比选、中标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结果会在林周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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