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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林地草地征占用手续的实施意见》解读

责任编辑:逄金鹏 来源:林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合法合规利用森草资源,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理清政府储备用地和项目法人单位用地时林地草地征占用手续办理流程,结合林周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施行,理顺了我县林地草地征占用手续办理流程。为更好理解《实施意见》,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林地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等文件。

二、框架内容。《实施意见》分为3部分,一是政府储备用地办理林地草地征占用手续流程、二是项目法人部门项目用地办理林地草地征占用手续流程、三是项目法人部门涉及临时征占用林地/草地的参照“项目法人部门项目用地办理林地草地征占用手续流程”执行。同时,后附6个附件,1、政府储备用地办理草地林地征占手续提供资料的清单; 2、项目法人部门项目用地草地林地征占手续办理提供资料的清单; 3、草原征占用申请表;4、使用林地申请表;5、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三、主要特点。《实施意见》从构思到形成,前后经历了前期调研、理性思考、理清思路和组织起草、征求乡(镇)意见、法规性审查和反复修改完善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