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6号)《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7号)及预算安排,现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3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请林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请监督。
林周县财政局监督电话:6122387
林周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20日
责任编辑:林周县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