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拉萨市2023年生态岗位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拉财农指字〔2023〕55号),经研究,现下达林周县2023年生态岗位补助资金676.78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达生态岗位补助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其中,公路管护岗位所需资金由自行从拉财经指字〔2022〕102号文件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中统筹解决),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请专款专用、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1),支出经济科目列相关科目,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二、请你单位将岗位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等形式及时足额兑现给承担生态保护岗位人员。
三、请行业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资金。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你县于次年2月28日前将上年度生态岗位补助资金使用(结余)及效益情况报送至县财政局。
附件:2023年生态岗位补助资金明细表林财指字〔2023〕097号明细
责任编辑:林周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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