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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17:31
    来源:林周县住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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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拉萨市林周县甘曲镇觉德岗路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9:30——下午1:00;下午:3:30——6:30

    冬季 上午:9:30——下午1:00;下午:3:30——6:00

    联系电话:0891-6129038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符合县情的住房保障制度,落实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三)负责城市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

    (四)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和管理乡(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乡村建设许可工作。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自治区、拉萨市拟订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监督房地产行业的行业发展规则和产业政策执行情况。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七)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八)负责推进建筑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和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十一)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十二)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十三)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十四)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综合交通和拥堵治理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十八)负责市容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市容景观方面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

    (十九)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

    (二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标准、规范。

    (二十一)负责燃气、供热的行业管理。

    (二十二)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的指导、建设和管理。

    (二十三)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十四)负责行业人才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马        党组书记、副局长

                巴桑罗布    党组副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林周县住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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