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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2-24 11:30
    来源:林周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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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拉萨市林周县甘曲镇觉德岗路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联系电话:0891-6122688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发展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自治区、市、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2.提出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由国家、自治区、市、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场体系建设。

    5.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拟订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自治区、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自治区、市、县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品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负责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 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13.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4.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做好能源规划与国家、自治区、市、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林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根据管理权限实施对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的管理。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拉萨市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执行林周县境内区域铁路网和民航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承担受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全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提出全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0.研究提出林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1.负责林周县储备粮食、食糖、棉花、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石油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做好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储备物资的管理。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统计,监测全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落实自治区、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库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及代储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林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23.拟订林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4.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自治区储备粮、拉萨市地方储备粮、林周县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备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申报、拨付和管理工作。

    25.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林周县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曾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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