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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1:12
    来源:林周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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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林周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林周县觉德岗路2号,电话0891-6122127,邮编:8516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林周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众关注关切,积极回应社会数据需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办事导向,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林周县人民政府”网站、“林周之窗”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信息共计13条,其中2024年部门决算和2025年部门预算共2条,2025年经济指标9条,五经普信息及执法人员信息2条。编印《林周统计年鉴2025》100册;《林周县主要经济指标月报》480余份,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新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监督保障。明确1名局领导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工作难点和问题,有效加以解决。积极派工作人员参加县级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和培训,及时了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不断补缺补差,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等。

    县统计局接下来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配套制度,不断提升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数据解读,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林周县统计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责任编辑:林周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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