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提升采购工作质量与效率,确保全县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及公务用车正常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林周县2026—2027年度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本次遴选。
一、公开遴选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报名、统一评审、择优选用原则,遴选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本次遴选最终择优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林周县2026—2027年度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项目保险采购初步测算总经费145.66万元,服务周期12个月,覆盖全县40余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采购,各单位保险采购费用按照实际投保险种、投保车辆据实结算。
3.招标代理费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选保险供应商承担,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收费管理规定,结合保险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据实核算支付。
三、年限统一界定说明
本公告所有“近三年内”统一界定为:自本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评审时以公告载明发布日期作为年限计算唯一截点。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1.中标招标代理机构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条例,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全权承接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严禁转包、转委托、拆分项目交由第三方实施。
2.固定配备专职项目对接人员,全程负责本项目招标政策咨询、需求资料对接、采购流程办理、项目进度跟踪、各方沟通协调等全部工作事项,不得随意更换对接人员。
3.结合项目预算、各单位公务用车保险采购实际需求,依法科学设置评审办法、评审打分标准,完整编制全套合规招标文件,保证文件内容合法严谨、无法律漏洞、无逻辑瑕疵。
4.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按时规范发布招标公告、澄清答疑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中标(成交)公示等全部法定信息;规范组织供应商线上报名、现场答疑、开标、评标、异议处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全流程工作。
5.统一归集、规范保管项目全流程招投标纸质及电子档案资料,按照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标准完成分类、装订、归档;全程协助采购人完成保险采购合同拟定、签订、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备案等后续配套工作。
6.全权负责本项目供应商质疑答复、异议解释、投诉材料应对处置,全程配合采购人、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开展项目核查、复核、行政复议、专项检查等工作。
7.严格恪守招标代理廉洁从业管理规定,严禁收受供应商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保管招标、评标涉密信息,杜绝信息泄露、违规干预评审等违法违规行为。
8.服务团队人员业务能力、响应效率、配合程度达不到采购人工作标准的,代理机构须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对应人员;拒不更换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代理服务合同。
9.责任划分:因代理机构自身原因(招标文件编制疏漏、开评标组织不规范、信息发布延误错误、流程操作违规等)引发供应商质疑、有效投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招标代理机构独立承担;若因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基础资料本身存在错误导致的问题,相关责任由采购人承担。
五、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以公告发布日为截点)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选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完整截图,截图须清晰可辨,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任一负面记录。
3.已完成拉萨市中介超市线上登记备案,须提供中介超市备案信息完整网页截图。
4.具备履行代理合同必备固定办公场地与专业技术人员:
(1)提供办公场所权属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有效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须同步提供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近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全套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以公告发布日为截点)拥有同类政府采购车辆保险或机关单位保险采购招标代理业绩,每项业绩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原件扫描/复印件、对应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完整截图或纸质公示文件,两项材料缺一不可。
六、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统一装订成册,整套资料密封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密封袋封面必须清晰标注:项目全称、参选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对接人及联系电话。清单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报名的,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拉萨市中介超市备案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5.办公场地证明材料、专职招标代理人员全套证明(职称/资格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独立封装的代理服务费报价函(单独一页,列明服务费率或总包干报价,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纳入整套密封报名资料内;
7.近三年同类代理业绩全套佐证材料(委托合同+中标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3个月完税凭证、社保整体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近三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整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近三年业主满意度评价、履约优良证明文件(非必备材料,提交可在评审中加分,建议有相关材料单位一并提供并盖章)。
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1.递交期限: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9日,仅工作日受理,周末、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资料;
工作时段: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递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拉萨市林周县觉徳岗1号政府大院1号楼1302,林周县政府办公室。
3.项目联系人:李荣苇
4.联系电话:18689198960
八、遴选地点及时间
1.评审时间:2026年8月20日下午15:30至18:30
2.评审地点:林周县政府办公室1309会议室
九、遴选评审办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按照参选单位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代理机构;得分相同的,以同类项目业绩分值高者优先。完整评分分项设置无分值差额,各分项分值明细如下:
十、其他补充说明
1.参选单位提交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存在伪造、变造证件、业绩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列入我县政府采购负面名单;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单位参与报名、制作资料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林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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