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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被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6-04-10 12:52
    来源:林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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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恒宇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6ACJK95Y):

    本委已受理付明存诉你单位(工伤)劳动争议一案(劳人仲202604),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和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5月11日16时整林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政府大院63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891-6301195

    林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林周县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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