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拉萨市河道采砂规划修编报告(2022-2026年)》文件,结合我县松盘沟实际,我局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了《林周县松盘沟2025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拟组织实施,现将我县松盘沟河道2025年度采砂实施方案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林周县松盘沟河道,实施期从2026年起至2027年。松盘沟1个可采区,开采作业方式采用旱采。
二、年度控制开采量
根据年度控制采砂量,砂石资源储量分布情况,以及从上游到下游的按照顺序开采的要求,确定2025年度松盘沟可采区开采面积为7.32万㎡,控制开采量为15万m³。
三、可采期
可采期为每年1月16日至5月31日及10月1日至12月14日。鉴于夜间河砂开采作业难以管理,难以控制超采和偷采行为,而且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禁止夜间(20时至次日8时)采砂作业。
四、保留区
松盘沟可采区和禁采区之外的区域均为保留区。
五、禁采期
本次规划在调查林周县实际情况,确定冬季禁采期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拉萨市主汛期一般为6至9月,确定汛期禁采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监督举报电话:0891-6122324
特此公告。
林周县水利局
2026年3月2日
责任编辑: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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