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西藏热振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拉萨河干流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
联系电话:0891-6899630
附
件:
热振国家森林公园(汉)(盖章)
责任编辑:林周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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