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一站式”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及群众,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快办事。拉萨市林周县政务服务中心拟诚邀我县公章刻制机构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公章刻制服务,拟设公章刻制窗口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拉萨市范围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已取得《拉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印章系统授权登记表(回执)》,且在公安部门完成备案登记。
2.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承诺所刻公章种类、数量、材质、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拉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印章系统授权登记表(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
4.《公章刻制机构入驻报名表》(见附件 1,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5.《入驻服务承诺书》(见附件 2,需明确服务标准、价格承诺、违约责任等,加盖企业公章);
6.入驻实施方案,含业务范围清单、刻章办结时限承诺(需明确各类公章最长办理时间)、收费标准明细(需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定价要求)、服务流程、人员配置方案等。
三、进驻要求
1.能够遵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规章制度、工作安排与纪律管理。若违反规定时,须接受相应处理。
2.进驻的刻印器械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且运行噪音不得超过规定限值。制章技师须在中心对外服务时间内全程在岗。
3.进驻服务机构应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良好服务,能够实现“即来即刻、立等可取”。同时,须由企业负责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完成备案手续,不得将备案环节转嫁给服务对象。
4.中心为进驻机构提供窗口,进驻机构不得转包或变相出租。进驻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安装与测试等工作,确保公章刻制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5.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须按照承诺的价格与服务时限开展工作。如未能履行承诺,将终止其进驻资格。
四、进驻期限
入驻期限为1年,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12月2日止。期满前30个工作日,由林周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入驻机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实际工作需要,按程序确定是否延续入驻。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工作日 9:30—13:00、15: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林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服务台。
3.咨询电话:0891—6122123(工作日接受咨询)。
4.材料提交:报名时需提交上述全部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六、确定结果
1.林周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对申请入驻服务机构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资质条件进行审查。
2.审查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若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企业达到2家及以上,由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群众提供企业推荐服务,最终由群众自主选择服务机构;若仅1家符合条件,经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入驻机构。
3.遴选结果将在林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林周融媒、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入驻服务协议;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程序核查处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林周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
咨询电话:0891—6122123
附件:
1.报名表
刻章进驻报名表
2.承诺书
刻章进驻承诺书
林周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次旦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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