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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艺术团演职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23:04
    来源:林周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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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林周县艺术团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结合县艺术团当前发展需求,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3名具备专业素养的演职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演职人员3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素养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个体条件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年龄18-25周岁,身心健康,形象气质佳,男演员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演员身高不低于1.70米,专业院校毕业或具备专业特长者可放宽,具备高原地区演出适应能力,能适应高强度训练演出任务。

    (三)艺术热情

    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舞台表演充满激情,对基层惠民服务满怀热情。

    (四)岗位职责

    参与县艺术团日常编排、演出及基层惠民演出活动;承担舞蹈、曲艺、影视等节目创编与表演;协助开展政府节庆活动助演、村文艺队辅导等工作。

    (五)专业能力

    具备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如柔韧性、协调性、节奏感等,掌握以民族舞为主的多种舞蹈风格,能够独立完成舞蹈作品的排练与演出;艺术类专业毕业生或有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考虑;掌握多种艺术表演能力者(一专多能)优先考虑。

    三、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纳入县艺术团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按照“单位60%、个人40%”的比例缴纳)。

    (二)薪资结构:基本月薪+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场次补贴+年底绩效。

    (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照临聘人员标准执行,并正常享受演出场次补贴等。

    (四)后期表现优异者可推荐到相关演艺公司挂职兼职。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8日至4月12日

    (二)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表演视频(5分钟内,需有舞蹈表演,其他内容自选)。

    (三)提交方式。现场报名:林周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综合办公室;网络报名:发送至邮箱735560856@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六、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初审后通知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展示:自备一段3—5分钟的表演作品;即兴表演:根据给定的主题或情境进行即兴创作与表演,考察应聘者的艺术创造力和应变能力;综合素质考查:包括对艺术知识的了解、对团队合作的理解、对艺术团工作的认知等方面的交流与问答;应聘者其他才艺展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合格者自行前往正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四)公示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公示无异议后上岗。

    (五)试用期。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考察。

    (六)聘用。试用期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周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三)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18798909805(卓嘎央吉)

    联系我们

    地址:林周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18798909805

    简历投递:735560856@qq.com

    责任编辑: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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