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林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骆鹏鲜的林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文均辉的林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米玛次仁的林周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旦真旺姆的林周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普布次仁的林周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职务;
贡秋卓玛的林周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旦真次仁的林周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普次仁为林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旦增顿旦为林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边巴卓玛为林周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卢昌旺为林周县水利局局长;
扎西为林周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
贡秋卓玛为林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旦真次仁为林周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任命:
晋美朗杰为林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王芸为林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索朗旦增为林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责任编辑:政府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