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77 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140号)精神要求,制定《林周县2024年度脱贫县 建议修改为 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充实施方案”),推进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化、精细化,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保障农牧民群众增产增收、着力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面貌,长效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落实“四个不摘”,保持精准扶贫政策总体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发展农牧区特色产业、补足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聚焦农牧民群众和边缘易致贫、脱贫易返贫以及突发严重困难等边缘群众长效增收,坚决守住不出现大规模返贫的底线;聚焦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等后续扶持工作,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力度,推进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动各项目落地实施,有力发挥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精准度和帮扶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规划、精准谋划。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编制“补充实施方案”,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实施”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供给机制,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提高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精细化管理。
(二)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落实项目论证入库制度。鼓励整合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凝聚支持合力。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绩效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出,同时兼顾产业振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中,相关单位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好推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要以项目引导整合,以整合带动实施的工作思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构建协调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
(五)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人,应切实负责,推动落实,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严格规范管理,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高效管理使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组织实施
为统筹使用好、监管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支出效率,促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提质增效。特成立林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德吉央宗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洛 旦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张 刚 强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昆 县财政局局长
陈 治 中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周县文旅局、林周县水利局、林周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和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四、工作任务
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我们既要登高望远、深谋远虑,也要脚踏实地、直面难题,重视防范风险,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抓住统筹兼顾和重点关键,配置优化乡村振兴主体力量,细化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定位,切实确保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补齐脱贫攻坚短板。通过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力争2024年底林周县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大进步。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五、衔接资金来源及规模
第二批到位衔接资金总规模为25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20.00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央)91.00万元;自治区奖励资金1870万元,其中绩效奖励资金870.00万元,定额奖惩及清算资金1000.00万元。第一批项目剩余资金496.37万元后,可用资金3086.37万元。实施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范围的项目10个,涉及资金3086.3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
1.中央财政资金规模情况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7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9.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1.00。
2.自治区级财政资金规模
自治区财政资金共计1870.00万元,其中:绩效奖励资金870.00万元,定额奖惩及清算资金1000.00万元。
3.调整资金规模
调整林周县边林乡当杰村现代农业示范园A/B区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为1140万元,调减该项目县级衔接资金60.00万元。
调整林周县宁波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891.48万元,调减该项目区级衔接资金198.52万元至林周县青稞种业育繁推广基地项目。
调整林周县连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768.00万元,调减该项目市级衔接资金至607.48万元,调减该项目县级衔接资金633.23万元,调减该项目其他资金至154.29万元。
新增中央衔接资金720.00万元至林周县青稞种业育繁推广基地项目409.50万元,林周县村集体农机仓库配套改造项目120.00万元,林周县卡多温室大棚维修改造项目190.00万元,林周县2023年度外出务工补贴项目0.50万元。
新增自治区奖励资金1870.00万元至林周县半细毛羊保种扩繁改造项目400.00万元,松盘乡泱噶鲁谷饲料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420.00万元,林周县村集体农机仓库配套改造项目603.65万元,强嘎乡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13.00万元,阿朗乡改造超市茶馆项目20.00万元,林周县卡多温室大棚维修改造项目80.00万元,林周县卡孜乡托门村综合林下项目180.00万元,林周县卡孜乡田嘎村养殖项目150.00万元,2023年度务工补助项目0.35万元,林周县连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区级衔接资金至3.00万元。
(二)行业分类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1.生产发展类(含产业配套的基础设施)。统筹整合生产发展类项目资金308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19.50万元(其中,91.00万元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奖励资金1866.65万元,县区衔接资金1866.65万元,其他资金105.20万元。
4.补贴类。统筹补贴类项目资金3.37万元。
5.调整类。调整林周县边林乡当杰村现代农业示范园A/B区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为1140万元,调减该项目县级衔接资金60.00万元。
调整林周县宁波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891.48万元,调减该项目区级衔接资金198.52万元至林周县青稞种业育繁推广基地项目。
调整林周县连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768.00万元,调减该项目市级衔接资金至607.48万元,调减该项目县级衔接资金633.23万元,调减该项目其他资金至154.29万元。
新增中央衔接资金720.00万元至林周县青稞种业育繁推广基地项目409.50万元,林周县村集体农机仓库配套改造项目120.00万元,林周县卡多温室大棚维修改造项目190.00万元,林周县2023年度外出务工补贴项目0.50万元。
新增自治区奖励资金1870.00万元至林周县半细毛羊保种扩繁改造项目400.00万元,松盘乡泱噶鲁谷饲料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420.00万元,林周县村集体农机仓库配套改造项目603.65万元,强嘎乡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13.00万元,阿朗乡改造超市茶馆项目20.00万元,林周县卡多温室大棚维修改造项目80.00万元,林周县卡孜乡托门村综合林下项目180.00万元,林周县卡孜乡田嘎村养殖项目150.00万元,2023年度务工补助项目0.35万元,林周县连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区级衔接资金至3.00万元。
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上级下达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590.00万元,第一批项目剩余资金496.37万元后,可用资金3086.37万元,主要用于我县生产发展方面,带动约7108余人受益。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如下:
1.林周县青稞种业育繁推广基地项目
实施单位:林周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巴桑措姆 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林周县甘曲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红线总用地面积:16826.35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194.48平方米,包含农机用房113.92平方米(1层砌体结构)、农机棚80.56平方米(1层钢结构),智能温室改造1863.76平方米,示范农田种植10384.62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720.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720.0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409.5万元,县级 建议修改为 县级资金310.5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提供高效青稞实验培育基地,为林周县青稞种植提供优质种源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拉萨周边育繁体系建设,促进青稞产业发展。
2.林周县半细毛羊保种扩繁改造项目
实施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负 责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林周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采取政府补贴,农牧户自行建设的方式,全力推进林周县人畜分离工作。圈舍建设完成后,由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组织验收,各涉及乡镇负责具体落实。新建圈舍要与住房分离,养殖区与生活区分开,选址合理,面积与养殖规模相适应。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要求开展验收,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400.00万元(其中:自治区奖励资金400.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改善人畜混居问题,提高群众积极性,优化养殖环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的抓手,预计受益人数达到98户余人。
3.松盘乡泱噶鲁谷饲料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实施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负 责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松盘乡白定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买饲料生产配套设备和饲料原料等。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420.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4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带动全村40户受益,可带动15人就业,预计可实现年收益70万元。
4.林周县村集体农机仓库配套改造项目
实施单位:林周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巴桑措姆 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强嘎乡曲嘠强村、松盘乡岗巴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曲嘎强村提升改造农机仓库1700㎡,为岗巴村提升改造农机仓库2500㎡,包括新建中型农机具库棚、检修库、新建管理用房、户外车棚等及附属工程。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9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12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603.6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81.148345万元,其他资金:95.201655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带动2个村486户受益,该项目为设施农用附属项目,主要效益为社会效益,无直接经济带动。
5.强嘎乡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
实施单位:强嘎乡人民政府
负 责 人:多吉 强嘎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强嘎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提升改造温室大棚项目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13.00万元(其中:自治区奖励资金13.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9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带动8户群众收益,通过出租可收取租金进行分红,预计年收入2万元。
6.阿朗乡改造超市茶馆项目
实施单位:阿朗乡人民政府
负 责 人:旦增曲觉 阿朗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阿朗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装修商铺、茶馆,购置桌椅、货架、碗筷等厨房用品。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20.00万元(其中:自治区奖励资金20.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0月完工。
绩效目标:可带动就业3人,预计年收入3万元,租金可用于20户群众的分红。
7.林周县卡多温室大棚维修改造项目
实施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负 责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甘曲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大棚顶棚改造、温室维修、连墙改造、温室后墙面加固、外墙装饰,外围网围栏改造、大门改造、安防监控购置其它物品。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280.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9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80万元,其它资金:1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0月完工。
绩效目标:可带动周边10名群众就业,预计年收入40万元左右,租金分红增加群众收入。
8.林周县卡孜乡托门村综合林下项目
实施单位:卡孜乡人民政府
负 责 人:蒲小龙 卡孜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卡孜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买藏鸡900只(两个月大鸡苗)、网围栏2500米、简单鸡舍150个、喂食器150个、包装盒10000个、种植桃树600棵、苹果树200棵、建设水塔1座,水管500米。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180.00万元(其中:区级衔接资金:180.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0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带动全村371户1471人受益,预计可实现年收益15万元。
9.林周县卡孜乡田嘎村养殖项目
实施单位:卡孜乡人民政府
负 责 人:蒲小龙 卡孜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卡孜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购置300只半细毛羊(3个月左右大小)、购置饲料棚、购置饲草(燕麦草、小麦秸秆 )。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150.00万元(其中:区级衔接资金:150.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0月完工。
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可带动全村117户受益,预计可实现年收益50万元左右,可带动当地就业5-8人。
10.2023年度务工补助项目
实施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负 责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九乡一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全县九乡一镇开展2023年外出务工补贴项目,实施补贴,包括跨县、跨市、跨省。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3.37万元,安排财政资金3.3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0.5万元,自治区奖励资金0.3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52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为全县九乡一镇符合2023年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中跨县(区)、跨地(市)、跨省有组织劳务输出,且年度就业时间累计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按照非搬迁户和搬迁户分类补贴,搬迁户分别按照跨县区,跨地市、跨省务工,按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从涉农整合资金中补贴交通费;非搬迁户只享受跨省补贴且符合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从涉农整合资金中享受1000元路费补贴。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预计带动38人增收3.37万元。
七、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第二批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充实施方案;参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终验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
(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群众工作和对项目的内容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五)县纪委监委。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八、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健全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按照“前期公示、建期公示、建后公告”的原则,将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式,按照要求在县、乡(镇)、村三级通过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7天,并利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确保涉农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同时公布公告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项目透明化、阳光化的管理。严肃对待公示公告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二)项目审查。县财政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三)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取得实效。
(四)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项目和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涉农乡(镇)和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停止新增项目安排。
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