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政府
近几年来,林周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区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林周城市建设,“十三五”期间共投入8000多万元改善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2020年在苏州援藏的大力支持下,投入4800余万元,对县城东西片区完成了提质改造工作,城区面貌已焕然一新。“城市形象好不好,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林周城市管理水平,塑造一个新的林周城市形象,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1月18日起,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15家单位,按照《林周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开展为期50天的林周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早告知”,坚持宣传教育先行。行动前,各相关执法部门采用张贴公告、发放告知信、电视媒体、林周之窗等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有效引导商户、居民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同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张贴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周县城市管理的公告》,并向广大经营商户发放了《致全县商户朋友们的一封信》,要求经营商户要自觉遵守行业规定,在规定区域经营和加工,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营,并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
“抓整治”,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行动中,县城管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的对甘曲路、太湖路、彭波路、苏州路两旁出店摊位、五金加工、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私搭乱建等行为进行逐一检查,要求存在问题的门店限期整改,同时对不理解执法工作的商户、居民进行了劝导,并督促商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县交警大队对县城区域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行了治理,对驾驶人不在现场乱停乱放车辆逐一进行拍照取证,张贴告知单通知车主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下一步,专项联合执法组将严格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拒不整改、拒不配合的经营商户和个人,进行全面依法依规清理取缔,彻底根除占道经营、私搭乱建、轮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真正彻底改善县城环境面貌,为全县人民打造一个优美、舒适、宜居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