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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发布时间:2026-03-25 12:50
    来源:林周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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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自治区四普办联合拉萨市四普办组成验收组,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验收组组长王元林带队前往林周县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验收工作。县政府副县长索朗次仁,县文旅局负责人及县四普办工作人员陪同参加。

    验收组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物普查验收规范,以随机抽查形式深入色康寺、吉隆制陶遗址、免那岩画点、澎波农场糖厂旧址等10处文物点,逐项核验坐标定位、保存状况、年代判定、档案图件、信息录入等关键内容,全面普查工作全流程质量。 

    验收反馈会上,听取了林周四普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观看文物普查全过程视频记录和进行资料集中核查。验收组对林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普查工作组织严密、流程规范、覆盖全面、成果详实,普查队伍作风严谨务实、精益求精,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档案资料规范齐全,达到自治区验收标准要求。同时,就普查工作中还存在的细节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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