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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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周县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议内容】

关于落实补偿规划赔偿资金建议

【办理结果】

扎西坚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补偿规划赔偿资金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藏文内容,经我局核实,其意思为“甘曲镇耕地曾在城镇建设中征收,失地中集体耕地补偿款现在在村集体账户中,对失地农民未起到效益,望上级有关部门能予以帮助,解决失地农民发展金起到应有作用”。

甘曲镇失地农民后续安置管理资金,一直在县财政账户中,需村委会初拟使用计划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按照财务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建议涉及此类人大代表建议在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上,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并统办。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林周县自然源局    0891—612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