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林周县林草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党建引领、生态保护”主线,将法治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林草中心业务深度融合,以制度完善为基础、执法规范为抓手、普法宣传为支撑、服务优化为目标,全面提升林草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布局,与林草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林周县林草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明确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链条。
依托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载体,全年组织20次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关于洛桑罗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党员干部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履职自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完成林草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32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率100%,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运行基础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林草资源保护、行政许可等领域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紧盯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关键领域,建立“事前合法性审查、事中全过程监督、事后绩效评估”机制,推行林地征占用、林木经营许可等事项“阳光审批”,办理流程和结果全程公开,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林周县林草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18类执法事项的流程标准和裁量基准。依托林长制责任体系,完善“林长+警长+护林员”联动执法机制,将县级林长巡林184次、乡级林长巡林230次、村级林长巡林302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纳入闭环处置,形成监管合力。
聚焦乱砍滥伐、非法征占林地、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突出问题,开展“护绿2025”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立案查处林草行政案件16起,结案率93.8%,挽回生态损失120余万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16名乡镇林草专干、4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乡镇林业站站长能力测试网络专题学习,选派10名骨干赴四川、陕西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开展林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6期,覆盖280余人次,打造“懂法律、善执法、会管护”的基层执法队伍。
(四)深化普法宣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植树节”“世界湿地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18场次,深入林区牧区、乡镇村庄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覆盖群众8000余人次。创新普法形式,将法治宣传融入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执法现场讲法、案例剖析释法、入户走访普法”等方式,重点宣传林草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守法自觉。
强化重点群体普法,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宣誓、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举办林草法治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180余人次;针对1634名生态管护员开展“岗前法治培训+日常线上答疑”,提升管护队伍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全方位普法,“生态保护、法治先行”的理念深入人心,群众主动举报违法线索23条,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林草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优化法治服务,增进民生法治福祉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林草行政许可流程,将林草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等6项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35%。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法治服务与民生保障相结合,通过规范生态管护岗位设置、依法兑现管护资金,落实950名专职护林员、1634名各类生态管护员岗位,年兑现资金1430.98万元,以法治保障生态惠民。
建立涉林草纠纷调解机制,联合乡镇、村两委设立调解点5个,全年成功调解林地边界纠纷、管护责任纠纷12起,化解率100%。推行“阳光执法+温情服务”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同步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帮助群众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体现执法温度,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制度针对性有待加强
针对林草碳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兴领域的制度供给不足,部分配套制度与基层执法实际衔接不够紧密,可操作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执法能力仍有短板
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法治素养不均衡,科技执法装备配备不足,应对复杂案件的调查取证能力有待提升,“天空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尚未全面覆盖。
(三)普法宣传实效需再提升
普法形式创新性不足,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够,林区牧区群众法治意识参差不齐,主动学法守法的内生动力有待激发。
(四)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够
部分工作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法治对林草资源保护修复、产业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引领法治建设的载体需进一步丰富。
林周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拉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