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了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阿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我作为阿朗乡人民政府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着力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抓实干,持续发力,切实把全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述法工作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会前学法和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转变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任务举措。
(一)坚持正确方向,强化思想引领。一是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使领导干部成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本年度以来累计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会会前学法10余次。二是培养自我法治素养,一年来,通过自主学习的形式,以“学习强国”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和内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强化实践运用。结合我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抓好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针对布岗村与阿布村、嘎列村与阿布村草场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带领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主动约访、下访,成功调处辖区涉众型矛盾纠纷。
(二)坚持法治引领,强化行动自觉。我坚持引领全乡领导干部将守法律、重程序作为法治工作第一要求,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原则,将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切工作根本目的,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的行动自觉。
(三)坚持以身作则,维护法律权威。在日常生活中我坚持带头维护宪法及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办事,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知法犯法,行政不严等现象,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行政。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推动落实。我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程,充分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将各项指标统筹划分,对乡各部门法治建设具体承担工作进行细化,对重要工作定期调度,确保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司法所所长参加重大会议,将涉法涉诉事项、合同协议等纳入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尽审,与法律顾问拉萨市欧珠律师事务所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协议。本年度以来,拉萨市欧珠律师事务所参与我乡合同审查、修改、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型工作20余次。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本年度以来,我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等均坚持依法公开公示。
(三)全民普法,筑牢筑实法治根基。一是利用各类活动契机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乡司法所牵头各职能部门,结合“3·28”“3月综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宣传日”“6月综治宣传周”“9月平安西藏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各宣传节点,举办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在全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广大人民群众法治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本年度以来,乡村两级累计开展宣传活动45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4500余份,受益群众5000余人次。二是加强对全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参加在线学法考试,通过率100%。通过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利用新型媒体矩阵辐射作用,构建成“群马”拉动“大车”的普法大格局。
三、存在的问题
一、强化思想认识与压实法治责任方面:一是干部法治学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问题,专题学习和案例研讨多以集中授课为主,缺乏与乡村实际工作结合的实操训练,导致理论向实践转化不足。二是法治建设考核办法虽明确挂钩机制,但考核指标偏笼统,量化评价标准缺失,追责问责的触发条件和流程不够清晰,难以形成有效约束。三是“法治体检”侧重问题排查,但缺乏长效跟踪整改机制,部分整改事项存在“纸面整改”情况,未形成闭环管理。
二、创新普法方式与提升普法实效方面:一是“阿朗普法”品牌影响力有限,文艺普法内容针对性不足,未能充分结合不同村的突出法律需求,且演出覆盖存在地域不均衡问题。二是 “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不完善,培训后缺乏常态化指导和激励措施,部分人员履职积极性不高,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重点领域精准普法覆盖范围较窄,“订单式”普法的需求收集机制不健全,对重点户之外的普通村民普法针对性不强,仍存在“公告式”普法痕迹。
三、提升基层治理与筑牢法治根基方面:一是村级“三资”管理虽有制度规范,但部分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不清晰,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存在暗箱操作风险;村级合同台账动态更新不及时,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流于形式。二是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存在短板,乡贤参与调解的机制碎片化,缺乏统一组织协调,与村调委会、法律顾问的协同联动不足,信息沟通不畅。三是矛盾纠纷排查多依赖村级上报,主动排查力度不够,对隐性矛盾和新类型纠纷识别能力不足,早发现、早介入的效果未充分显现。
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一是法律服务可得性不足,“法律服务日”频次偏少,律师资源下沉力度不够,且缺乏线上服务渠道,难以满足群众及时性法律需求。二是“法律服务联络点”专人对接机制落实不到位,对接人员法治素养有限,无法有效衔接法律顾问与群众需求,服务效率偏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我乡实际,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法治责任。深化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乡干部年度培训必修内容,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学习或案例研讨,提升干部法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压实“一岗双责”:修订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将法治建设成效与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对法治建设不力、发生重大法治问题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开展“法治体检”:本人带队,每半年对各办公室、各村委会法治建设情况进行1次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实效。打造“阿朗普法”特色品牌:文艺普法接地气:组织各村文艺队排法治小品等,利用各村文化大舞台等场所开展巡回演出,全年计划开展8-10场,每场覆盖300人以上。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落实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建设要求,对全乡20名现有‘法律明白人’开展年度系统培训(全年2期),同步规范每村4-5名‘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培训后,‘法律明白人’需常态化承担本村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及普法宣传职责,显著提升基层法治服务能力。重点领域精准普法: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反邪教、防诈骗等重点工作,开展“订单式”普法,组织法律顾问和业务骨干进村入户开展“一对一”法律咨询和政策解读,年内计划覆盖10个重点户。
三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筑牢法治根基。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三资”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对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必须公开透明、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合同规范化:建立村级合同台账,对所有对外合同协议,必须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法律顾问审核后签订,杜绝“口头协议”。建强矛盾纠纷化解网络:“老调新谈”化解积案:对已梳理出的纠纷积案,由我亲自督办,联合村调委会、法律顾问制定化解方案,邀请有威望的乡贤参与调解,争取年内化解完毕。“乡贤调解室”建设:在条件成熟的村试点设立“乡贤调解室”,聘请退休干部、老党员、致富能手等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形成“小事村调、大事乡解”的多元化解格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法律服务可得性:“移动普法与法律援助”结合: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律师到乡开展“法律服务日”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年内计划开展4次。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安排专人对接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通过以上举措,力争在未来一年内,使我乡法治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明显增强,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为阿朗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林周阿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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