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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2024年第四季度县域环境质量监测

    发布时间:2024-12-06 16:34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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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于2024年委托专业机构对2024年第季度县域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废水、农田灌区水质进行监测,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检测结果表明:

    1、环境空气检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1、表2中日均值一级限值要求

    2、林周县彭波河上游500m、林周县彭波河1km的地表水水质检测结果除总氮、水温不参与评价,其他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 类限值要求。

    3、林周县新建自来水厂除总氮、水温不参与评价其他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  2、表3标准限值要求。

    4、林周县污水处理厂出口的废水检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一级A、表2、表3标准限值要求,进口不做评价。

     5.澎波灌区上游、澎波灌区下游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3095-2012)表1、表2中均值一级浓度限制要求。

    责任编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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