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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拉转办件〔2023〕93号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 |
反馈问题 | 林周县唐古乡藏雄村增日组山上,有矿业公司间接性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望相关职能单位到现场核实是否合法合规。 |
核查情况 | 2023年9月13日,林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接到转办案件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现场调查核实指示批示。根据领导指示批示,当日上午11:45将案件交由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初步核实。为确保此案件核实准确,2023年9月14日,由林周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辉带队,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及县环保督察整改办人员赴现场,再核实再调查。针对“林周县唐古乡藏雄村增日组山上,有矿业公司间接性采矿,望相关职能单位到现场核实是否合法合规”问题,经核实,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探矿权位于林周县唐古乡藏雄村增日组,该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2011年8月15日至2031年8月14日,2022年3月24日由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授予矿资源勘查许可证(探矿权),勘查项目名称: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铅锌矿详查,勘查面积66.45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4日,证照在有效期范围内,矿区勘查工作在探矿权范围内实施,且该铅锌矿普查于2019年5月24日取得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7月通过了普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属于合法合规探矿。矿区现有6个老硐,其中1个硐口已被掩埋,5个硐口均已封闭,前期施工的钻探平台已进行回填,现场未发现采矿痕迹。举报内容不属实。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核实,发现探矿洞口和便道旁存在弃渣随坡倾倒破坏植被的情况,以及探矿权范围内的废弃设备、生活垃圾及岩芯堆放不规范情况,存在生态破坏现象。举报内容属实。 综上,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整改目标 | 1.核实矿业公司采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规性。2.对便道旁存在的弃渣随坡倾倒破坏植被的情况进行生态修复。3.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整改措施 | 制定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林周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洛旦 |
联系号码 | 13989098555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县自然资源局已责令矿企将探矿权范围内的废弃设备、生活垃圾以及岩芯堆放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矿企已于2023年9月25日前对矿权范围内的废弃设备、生活垃圾完成清理工作,岩芯已规范堆放至岩芯库。
(二)2023年10月19日,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铅锌矿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且已通过专家审查并报至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因气候影响,2024年6月开始,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方案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截止目前已修筑高1.5米、宽1米的水泥砂浆浇筑挡墙约150立方米、渣堆平整约2000平方米、种草面积约1.04万平方米。同时对历史遗留的5个平硐口做了生态修复。目前已全部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任务。2024年7月19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唐古乡政府、藏雄村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县级验收。2024年7月23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生态修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联系方式:0891-6811194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4日,共7天 |
责任编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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