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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典型案例整改方案((3-2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
反馈问题 | 针对“点多面广,处置乱象丛生”问题。 |
核查情况 | 合理安排城管人员,实行“白午晚”班及“5+2”的工作模式,交通、环保、交警、城投等部门联合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堆放”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织密“监管网”。对各类建筑工地、拆迁区域以及道路运输等环节展开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违规处置、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提出整改要求,对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定期开展跟进“回头看”,确保每项整治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
整改目标 | 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加大建筑垃圾监管力度,坚决打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攻坚战,打造更加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林周作出更大贡献。 |
整改措施 | 强化排查整治。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一次建筑垃圾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网格员、联户长等职能作用,对基层辖区建筑垃圾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整治,对整治完成的点位、区域设立围挡、警示牌等。建立定期不定期巡查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林周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洛旦 |
联系号码 | 13989098555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行动50余次,出动各类人员1000余人,树立警示牌10余处,有效助推建筑垃圾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查处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行为10余起,清理整治建筑垃圾约100余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处罚金额7200元;开展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受益群众2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宣传图片20余张。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联系方式:0891-6811194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共7天 |
责任编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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