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拉萨市林周县苏州路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联系电话:0891-6355650
部门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命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2.对本镇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制定全镇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规划;依照法律和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各种手段,对全镇社会、经济、文化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维护社会秩序,不断改善社会、经济环境,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3.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事业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4.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搞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着重建设好村党支部,做好农村政治思想方面的工作。加强法制建设,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制定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
5.领导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搞好民族宗教和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和振兴镇域经济;抓好农牧村工作和村委会建设,发展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的共同发展;支持引导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
6.讨论决定全镇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重大事宜,监督镇政府的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全镇人民服务;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企业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7.抓好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逄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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