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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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推进“健康林周”行动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旦增彭多 来源:林周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加快实施《“健康拉萨2030”规划纲要》,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将健康融入社会发展和衣、食、住、行、用等所有政策,建立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2.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发挥政府组织优势,促进部门协作,鼓励、组织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家庭和居民参与健康林周行动,建立健全全民共建共享机制,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3.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健康基础工程的关口前移,针对易造成健康危害的问题,提出预防性干预方案并组织实施。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不断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水平。

4.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兼顾城乡人群的不同需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结合,推进城乡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和薄弱环节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建设水平。

5.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立足实情,针对我县地理条件、生活和饮食习惯,尊重群众意愿、体现林周特色,积极探索,科学施策,重点突破,综合治理。不断创新工作的策略、方法、模式,循序渐进推动健康林周行动。

(三)总体目标

2022年,健康林周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等防控能力有效提升,相关疾病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

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明显下降,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达到于全市平均水平,健康林周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水平,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充实、完善县级健康教育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健康素养66条”、重点传染病、慢性病核心知识等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6%和30%。(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实施,积极开展“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实施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推进我县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农牧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

2022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再2019年基础上提高10%和在2022年基础上提高10%;孕妇贫血率分别低于15.4%和1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贫血检出率分别低于12%和10%。(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打造群众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内健身步道、健身器材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积极推广锅庄舞等藏民族传统健身运动;鼓励个人至少1项运动爱好或掌握1项传统运动项目,参加至少1个健身组织,每天进行中等强度运动至少半小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运动促进健康的指导服务,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在健身场所等地方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78%和8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及以上和34%及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房率超过80%和全面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1.9及以上和2.2及以上;城市慢跑道步行道绿化的人均长度持续提升;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67名和1.92名;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基本实现90%和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工会、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实施控烟限酒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认识,提倡无烟文化。倡导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无烟村庄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15岁以上人群饮酒率分别低于23.5%和20%;全县居民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不少于30%和80%。(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宣传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能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的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建立卫生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县人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提倡成人每日平均睡眠时间为7-8小时;鼓励个人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基本的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调适方法。

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失眠患病、焦虑障碍患病率、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97名和4.05名;抑郁症治疗率、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县(中)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强对群众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化卫生城镇、卫生村创建,推进健康县城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实施健康村居、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打造健康环境。提倡简约绿色装饰,做好室内油烟排风,提高家居环境水平;学校、医院、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应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自身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学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化学品安全标签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022年和2030年,建成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6%;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水域功能区要求;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状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加强饮用水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饮用水质常规检测能力;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3.5%及以上和22.5%及以上;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倡积极实施垃圾分类并及时清理,将固体废弃物主动投放到相应的回收地点及设施中;防治室内空气污染。(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分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提倡适龄人群主动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医学优生健康检查;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6个月以上婴儿辅食添加工作。

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4.51‰及以下和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0/10万及以下和20/10万及以下;产前筛查率达到30%以上和持续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逐步开展;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持续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和持续提高(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工会、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和口腔等疾病。全县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健康知识和技能带入家庭、融入社会。提倡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时间1小时以上;小学生、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9个小时;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学校鼓励引导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水平。

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发生体育课被挤占等现象;中小学每天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中小学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分别达到63%及以上和81%及以上;未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应当由当地政府统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制度,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72%和81%;将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纳入对学校绩效考核,与学校负责人奖惩挂钩。(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团县委、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

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稳步提升和达到100%;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覆盖率稳步提升;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逐步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采取多种措施预防职业性疾病的发生、降低工作负荷;积极推动“健康企业”的建设和评选;支持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并给予鼓励。(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国资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妇联、县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提倡老年人知晓健康核心信息;老年人定期参加体检,每年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为老年人组织开展健康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2022年和2030年,60至70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0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含藏医院)老年医学专业逐步建立;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院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达到90%和持续改善;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逐步建立支持家族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推动夯实居家村居养老服务基础。(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防控重大疾病

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心脑血管疾病是我国居民第一位死亡原因。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提倡居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测血压,血压正常高值人群和其他高危人群经常测血压;40岁以下血脂正常人群每2-5年检测1次血脂,40岁及以上人群至少每年检测1次血脂,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血脂。

2022年和2030年,争取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等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降低到18.88%及以下和13.0%及以下;逐步提高我市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的减轻慢性病疾病负担;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54%和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4%和31%;乡镇卫生院提供藏(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藏(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0.9%及以上和2.7%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结合全民体检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

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63%和72%;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45%及以上和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工会、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

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9/10万及以下和15/10万及以下;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以上和30%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

2022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65%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糖尿病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近年来,我县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人间鼠疫风险仍然存在,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性传播成为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疫情逐步由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二型梅毒和淋病、性艾传播疾病防治形式十分严峻;病毒性肝炎高发,甲肝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因此要积极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倡导负责任和安全的性行为,鼓励使用安全套;咳嗽、打喷嚏时使用胳膊和纸巾掩口鼻,正确、文明吐痰;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积极接种疫苗。

2022年和2030年,鼠疫源地群众鼠防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和97%以上;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和0.2%以下;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85%以上和持续提高;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1%以下和0.5%以下;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和90%以上;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持续保持疟病消除状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政法委、县文旅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网信办、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实施地方病防控行动。地方病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威胁人民健康,包虫病、饮茶型地氟病、大骨节病等危害不能忽视,强化寄生虫病、包虫病、碘缺乏病、大骨节病、氟骨症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

2022年和2030年,我县流行县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下降至1%以下,犬及家畜包虫病感染率下降至5%以下;基本控制和消除大骨节病;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氟病。(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实施高原常见多发病防治行动。我县地处高海拔地区,受高寒缺氧、低气压等特殊的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加之居民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除上述提到的高血压、肺结核、包虫病等疾病以外,慢性高原病、风湿病(骨关节疾病)、先天性心脏病、脂肪肝、白内障等疾病也较为多发,本行动针对高原常见多发病提出防治措施。

2022年和2030年,慢性高原病、风湿病(骨关节疾病)、白内障、18岁及以下人群先心病患病率逐年下降;3岁及以下儿童先心病筛查率分别高于60%和95%;鼓励干部职工正常休假、休满假;鼓励开展群众性相关知识普及,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高原多发常见病防治知晓率。加大城镇及乡村绿化率,提高空气中的含氧量。提倡居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林草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7—20219月)。制定健康林周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召开林周县启动大会,全面启动健康林周推进工作。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30年1月)。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健康林周行动,每年对建设成效进行全面客观评估。

(三)巩固总结阶段(2030年1月—2030年12月)。巩固和总结健康林周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和健康文化各项建设目标,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林周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林周县推进健康林周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项行动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健康拉萨建设,加快实施健康拉萨行动,推动《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西藏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拉萨2030规划纲要》落实。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林周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成立健康林周行动基金会,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势,凝聚行动合力。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

(四)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林周之窗”微信公众平台设立健康林周行动专,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开展检测评估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按照健康林周行动考核指标纳入全县乡镇、县直年度争先进位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通报。

附件:健康林周行动考核指标


附件

健康林周行动考核指标

行动内容

  

2022年全县目标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6

县卫健委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信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7

县卫健委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60

4)孕产妇贫血率(%)

15.4

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贫血检出率(%)

12

县教体局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6)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78

县教体局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工会、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2

8)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

80

9)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9

10)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名)

1.67

11)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

90

4.实施控烟限酒行动

12)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4.5

县卫健委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15岁以上人群饮酒率(%)

23.5

14)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30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5)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

20

县卫健委

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县(中)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6)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名)

2.97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6

生态环境林周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林周分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13.5

县卫健委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9)婴儿死亡率(‰)

7.5

县卫健委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工会、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4.51

21)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30

22)产前筛查率(%)

30

23)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

80

24)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5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2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50

县教体局

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团县委、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6)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27)中小学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28)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100

29)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中小学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

63

3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

72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31)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下降

县卫健委

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国资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妇联、县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2)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

80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33)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院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达到(%)

90

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共体)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34)争取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0万)

209.7

县卫健委(县医共体)

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5)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等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18.88%

36)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

55

37)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54

38)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24

39)乡镇卫生院提供藏(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

100

40)村卫生室提供藏(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

70

41)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

0.9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42)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43.3

县卫健委(县医共体)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工会、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43)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63

44)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45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45)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19

县卫健委(县医共体)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6)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达到(%)

15

47)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次数

1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48)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

60

县卫健委(县医共体)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9)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70

15.实施传染病防控行动

50)鼠疫源地群众鼠防知识知晓率(%)

95

县卫健委(县医共体)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政法委、县文旅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1)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0.15

52)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85

53)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

1

54)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85

55)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

90

56)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

90

57)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16.实施地方病防控行动

58)我县流行县人群包虫病患病率(%)

1

县卫健委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9)犬及家畜包虫病感染率(%)

5

17.实施高原常见多发病防治行动

60)慢性高原病、风湿病(骨关节疾病)、白内障、18岁及以下人群先心病患病率

下降

县卫健委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林草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1)3岁及以下儿童先心病筛查率(%)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