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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林周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2 10:32
    来源:林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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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77 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140号)精神要求,结合当前我县乡村振兴局任务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有利于提升各民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巩固提升为目标,以拓展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重点衔接项目为平台,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度增长,确保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改善,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使用好、监管好衔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支出效率,促进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提质增效。现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德吉央宗任组长的衔接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德吉央宗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洛    旦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张 刚 强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昆  县财政局局长

    陈 治 中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索朗念扎  县农行行长

    成      员: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财政衔接资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财政衔接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涉农统筹衔接资金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和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规划、精准谋划。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编制年度衔接资金实施方案,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衔接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衔接统筹安排,提高衔接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精细化管理。

    (二)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落实项目论证入库制度。鼓励衔接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凝聚支持合力。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绩效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出,同时兼顾产业振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资金使用中,相关单位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好推动好财政衔接资金工作。要以项目引导整合,带动实施的工作思路,统筹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构建协调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

    (五)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人,应切实负责,推动落实,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严格规范管理,建立统筹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高效管理使用好衔接资金。

    四、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

    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我们既要登高望远、深谋远虑,也要脚踏实地、直面难题,重视防范风险,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抓住统筹兼顾和重点关键,配置优化乡村振兴主体力量,细化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定位,切实确保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补齐脱贫攻坚短板。通过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力争2024年底林周县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大进步。绿色农牧业、特色产业、现代旅游业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更加完善,供给能力更加显著,农牧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扩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五、资金来源及规模

    林周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总投资14814.27万元,计划实施16个项目,到位资金14909.47万元,其中四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29.47万元,县级整合资金880万元,第一批结余县级整合资金95.2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811.0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820.0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81.00万元,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戴帽资金)210.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535.00万元,其中: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112.00万元,区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23.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633.47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及整合资金2930.00万元,其中:县级衔接资金2050.00万元,县级整合资金880.00万元。

    六、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向

    我县结合实际,本着聚焦问题、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原则,继续支持培育和壮大林周县特色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其它类(林周县农村新风貌试点项目)。

    林周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4814.27万元,计划实施16个项目,已到位资金14909.47万元,第一批结余县级整合资金95.20万元,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项目)投资2398.47万元,占总资金的16.19%;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投资331.51万元,占总资金的2.24%;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投资11200.65万元,占总资金的75.61%;扶贫贷款贴息累计773.64万元,占总资金的5.22%;其它类投资110.00万元,占总资金的0.74%。

    (一)生产发展类项目

    林周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生产发展类(含产业项目)2398.47万元,已到位资金2398.47万元,资金用途共5个项目。

    1.林周县边林乡当杰村现代农业示范园A/B区提升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边林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周益  边林乡乡长

    实施地点:边林乡当杰村

    资金规模:项目计划投资1200万元,已到位资金120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000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1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00万元)。

    建设内容:改造提升边林乡现代农业示范园老旧设施。维修118栋温棚和一栋阳光智能棚,采购171栋温棚棉被,卷被机10台,大棚PO膜,钢管100*6米。

    项目经营主体:边交林乡政府。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8月

    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缓解蔬菜供应不足问题,同时能进一步提升园区大棚出租率,当地群众可通过打工、租赁大棚种植等方式增收,边林乡可通过增租的方式,增加收益,保障园区正常运营,提升园区分红金额。该项目既能提升蔬菜保供能力,又能带动群众增收。随着达孜区、堆龙区城市化进程全面提速,拉萨市区蔬菜供应源进一步缩减,需求大于供给,市场潜力巨大 。项目实施后可带动全村30户180人受益,预计可实现年收益60万元。

    2.唐古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文旅局

    责 任 人:白玛央  文旅局局长

    实施地点:林周县唐古乡唐古村

    资金规模:项目计划投资988.47万元(中央衔接资金:50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100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3万元;市级衔接资金:50.47万元;县级衔接资金:90万元;其他资金:248万元)。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旱厕1座、拆除面积54.80平方米,增设可移动式生态厕所2座、旅游步道(架空式木栈道)2800平方米、木质栅栏2455米,原有道路提升改造1435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购置太阳能路灯250盏,休息座椅及垃圾桶。    

    绩效目标:林周县热振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保护热振国家森林公园植被,提升国家森林公园整体形象,吸引更多外来游客观赏,不断增加热振国家森林公园知名度,带动唐古乡旅游业快速发展。热振景区位于林周县北部唐古乡境内,是拉北环线重要旅游景点,目前该景区的基础设施极度匮乏,游客休息点等基础设施都无法保障,严重影响热振景区吸引外来游客能力,该项目的实施将完善热振景区基础设施,能更好地开发

    和利用热振景区旅游资源,带动当地群众增收。项目实施后可带动全村278户1285人受益。

    3.旁多乡宁波村村集体经济旅游林卡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旁多乡宁波村

    责 任 人:达瓦顿珠  林周县旁多乡宁波村主任

    实施地点:旁多乡宁波村

    资金规模:70万元(中央衔接:70万元)

    建设内容:林卡占地面积2000㎡,购买休闲林卡设备,包括藏式帐篷、藏式椅子、藏式桌子、电线、电线管套、电表、插座、音响设备、简易厕所、活动板房、铁架步梯、网围栏、铁桥、大门、其他小电器等等。

    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实现收入、就业双赢,让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强。该项目一方面有助于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吸引更多外来人员游览观光,并进一步提升林周北部的知名度,另外一方面将加大农牧民输出剩余农畜牧产品,驱动农牧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林卡项目有助于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让群众意识到优美的生态环境也能带来经济效益,帮助群众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项目经营主体:旁多乡人民政府

    4.强嘎乡切玛村村集体经济饲草库扩建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强嘎乡切玛村

    责 任 人:多吉  林周县强嘎乡切玛村民委员会

    实施地点:强嘎乡切玛村民委员会

    资金规模:70万元(中央衔接:70万元)

    建设内容:原有的混泥结构的饲草库扩建90㎡基础上扩建混泥结构200㎡。

    绩效目标:林周兴牧卓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饲草库扩建,改善村集体经济,解决了冬、春季饲养难的问题。脱贫户及农户中的户提供转移就业,增加家庭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可进一步扩大分红范围和分红比例,帮助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养殖场饲草库规模扩建,以避免接收无计划及突然性大批次饲草导致堆积造成现场混乱、爆仓等问题解决。

    项目经营主体:强嘎乡人民政府

    5.强嘎乡曲嘠强村村集体经济农机具采购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强嘎乡曲嘎强村

    责 任 人:琼琼  林周县强嘎乡曲嘎强村民委员会

    实施地点:强嘎乡曲嘎强村

    资金规模:70万元(中央衔接:70万元)

    建设内容:大型联合收割机3台,每台22万元,共计66万元。

    绩效目标:1台大型联合收割机每年收割作业800亩,每亩收入50元,3台大型联合收割机预计每年收入共计12万元。一是曲嘎强村以发展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为目标,通过几年来的发展,曲嘎强村不断整合各项目资金,结合驻村工作队强基惠民资金不断添置、完善农业机械品种,截至目前村委会农机种植合作社有联合收割机、播种机、饲草收割打捆机等各类农机具147台,固定资产达1000万元,涵盖了农业全程生产作业内容,整村实现了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彻底解决了以往荒置的田地;二是曲嘎强村在实现全村农业机械化的同时,也将饲草种植作为该村有效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主渠道,在不断的探索中摸索种植特色饲草,不断扩大种植规模、尝试饲草新品种,在发展特色饲草种植方面取得巨大成效。通过多措并举曲嘎强村进一步拓宽了增收渠道,形成了“规模种植、机械作业、产业带动”的良好局面,逐渐向农业农村现代化方向迈进。

    项目经营主体:强嘎乡人民政府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林周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331.51万元,已到位资金331.51万元,资金用途共1个项目。

    1.林周县阿朗乡阿布村巴杂组灌溉维修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卢昌旺  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阿朗乡阿布村

    资金规模:项目计划投资331.5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5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8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90万元;其他资金(县级整合):6.51万元)

    建设内容:全线新建管道2.772km,采用φ315*18.7直埋保温PE管,管道均采用暗埋式进行布置,配套建筑物共9座:排气阀井3座、泄水排空阀井3座、检修井3座。

    绩效目标:工程建成后,有效解决该村45户,195人饮水困难和解决369亩农田、236亩草地灌溉缺水问题。解决阿朗乡阿布村巴杂组饮水和灌溉问题当务之急。

    经营主体:巴杂组。

    (三)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

    林周县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11200.65万元,已到位资金11200.65万元,资金用途共3个项目。

    1.林周县宁波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旁多乡宁波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09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2670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450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57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20万元;县级整合:175万元)。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村庄内部道路工程。道路硬化总长度3136.447m,包含主要道路硬化2228.630m,次要道路907.817m;宅间道路硬化4158㎡;以及附属边沟、交通工程;新增1-2m钢波纹管涵一座,新建水渠两侧挡墙200m)、场地铺装工程(铺装面积21567,包括植草,透水砖铺装,树池设置,垃圾清理等)、给排水工程(主要是对本项目所在地的污水管网、给水管网、场地雨水系统进行相关配套建设。)、单体工程(公共厕所一座,面积约为32㎡)、电气工程(新建太阳能路灯、防雷接地、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附属配套工程(垃圾桶、指示牌、宣传栏等)。

    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能改变村庄脏乱差的落后现状。通过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乡村面貌,彻底改变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营主体:旁多乡宁波村。

    本项目在施工阶段能够带动本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建设完成后将极大地改善了宁波村的基础设施,满足项目建设地69户436人民群众的出行,解决村民的安全饮水和污水排放问题。

    2.林周县连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强嘎乡连布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910.6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87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5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61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766.361655万元;县级整合资金:164.288345万元)。

    建设内容:原混凝土主道路铺设沥青,新建4m混凝土支路,新建入户路,铺设DN200PE主管,DN110PE干管,DN63PE入户管;新建干砌片石排水沟,混凝土边沟;铺设DN400HDPE主管,DN315HDPE干管,DNI10HDPE支管,购买200m²化粪池3座,购买污水处理站3座;双头太阳能路灯、高杆灯;新建垃圾集中处理站3个,设置可移动式环保塑料垃圾桶。                                                                                                                      

    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能改变村庄脏乱差的落后现状。通过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乡村面貌,彻底改变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项目在施工阶段能够带动本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建设完成后将极大地改善了连布村的基础设施,满足项目建设地352户1575人民群众的出行,解决村民的安全饮水和污水排放问题。

    经营主体:强嘎乡连布村。

    3、林周县恰扎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唐古乡恰扎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2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80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4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388万元;县级衔接资金:421万元;县级整合资金:191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以村庄道路建设为主,同时完善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设施建设。其中巴荣组新建道路15800.00m²,巴荣组原有道路拆除4250.00m²;恰扎组新建道路5496.00m²,人行道5056.00m²,原有道路拆除1510.00m²;则那组新建道路12666.00m²;玉布组新建道路7184.00m²,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绩效目标: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将与旁多乡达龙村、唐古乡唐古村形成连片示范效应,通过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区域环境整治持续向好。项目的实施能改变村庄脏乱差的落后现状。通过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乡村面貌,彻底改变群众出行难的问

    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营主体:唐古乡恰扎村。                                                                                           

    本项目在施工阶段能够带动本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建设完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恰扎村的基础设施,满足项目建设地126户540群众的出行,解决村民的安全饮水和污水排放问题。

    经营主体:唐古乡人民政府

    (四)扶贫贷款贴息类

    林周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扶贫贷款贴息类773.64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用途共6个项目。

    1.林周县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长

    建设内容:用于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4.9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44万元;县区衔接资金:0.66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是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直接给农行贷款贴息。

    2.2017年一般债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转贷)债务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林周县住建局

    责 任 人:马    静 县住建局局长

    建设内容:用于2017年一般债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转贷)债务贴息资金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17.1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217万元;县区衔接资金:0.17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是2017年一般债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转贷)债务贴息,直接用于债务贴息。

    3.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债券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林周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巴桑措姆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建设内容:用于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债券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22.9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222万元;县区衔接资金:0.913545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是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债券贴息,直接用于债务贴息。

    4.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林周县住建局

    责 任 人:马    静 县住建局局长

    建设内容:用于2022年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3.3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23万元;县区衔接资金:0.361774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是2022年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贴息,直接用于搬迁贴息。

    5.三岩跨市易地搬迁安置点扩建项目贴息

    责任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旦真旺姆  乡村振兴局长

    建设内容:用于2022年三岩跨市易地搬迁安置点扩建项目利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07.5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07万元;县区衔接资金:0.525376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是2022年三岩跨市易地搬迁安置点扩建项目利息,直接用于项目利息。

    6.典冲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贴息

    责任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旦真旺姆  乡村振兴局长

    建设内容:用于2022年典冲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利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53.0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53万元;县区衔接资金:0.00765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是2022年典冲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利息,直接用于项目利息。

    (五)其它类

    林周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其他类110.0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用途共1个项目。

    1.林周县农村新风貌试点项目

    责任单位:林周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陈治中  乡村振兴局长

    建设内容:乡村治理中运用的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1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万元)。

    绩效目标:本项目解决了乡村治理工作“没依据、没抓手、没人听”的问题;并且将村级事务与村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让乡村治理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形成了共同目标,节约了管理成本,提升了治理效能。

    经营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衔接资金拨付程序

    一是为加快统筹衔接资金使用支出进度,根据我县实际,衔接资金在未通过县政府或县委农村工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之前,县财政局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及指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位情况告知县委农村工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乡村振兴局;二是在收到县委农村工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县财政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录入财政一体化平台,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市局相关单位;三是对资金闲置、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项目单位,县财政将适时会同农工办收回衔接资金,并将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

    八、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财政衔接资金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衔接专项资金;制定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各级衔接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参与涉农整合项目的终验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

    (三)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的跟踪审计。

    (四)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涉农整合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群众工作和对项目的内容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六)县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涉农整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牵头责任部门对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监管负首要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一经查实,限期整改,按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二)健全完善制度,确保精准发力。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资金监管,提高整合实效。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整合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整合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对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研究解决。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衔接工作健康实施。

    责任编辑:林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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