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5年 1 月 1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全县公安工作。
2.研判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势,制定对策。承担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侦办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行政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林州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警务交流、警务合作。
6.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和队伍建设。
8.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负责公安反恐工作,负责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执行刑罚,负责监所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建设公安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系统。
11.负责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公安宣传、教育训练等工作。
13.负责警务督察工作,制定公安工作规章和管理制度,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 24 个机构、分别为:1.办公室、2.政工监督室、3.法制大队、4、警务保障室、5.国保大队、6.交警大队、7.刑警大队、8.治安大队、9.特警大队、10、看守所、11.甘曲镇派出所、12.强嘎乡派出所、13.卡孜乡派出所、14.松盘乡派出所、15.江夏乡派出所、16.边林乡派出所、17.春堆乡派出所、18旁多乡派出所、19.阿朗乡派出所、20.唐古乡派出所、21.澎波路便民警务站、22.甘曲路便民警务站、23.康姆桑村警务站、24.觉德路便民警务站。
2025年度林周县公安局预算由林周县公安局本级构成。
第二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0562 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65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84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10562 万元,同比减少1564.04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562 万元,占 10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10562 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 1564.04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减少,预算项目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 9456.95 万元,占 89 %;项目支出 1105.05 万元,占 11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562 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减少,预算项目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10562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9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8650.3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17.8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20.0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74.84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562 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 1564.04 万元,主要原因: 人员减少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56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9 万元,占 0.9 %;公共安全支出 8650.32 万元,占 8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17.83 万元,占 6.8 %;卫生健康支出 520.01 万元、,占 4.9 %;住房保障支出 574.84 万元,占5.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预算数为 99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99 万元,增长 100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7564.5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881.42 万元,下降 10.43 %。主要是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717.83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9.37万元,增长 1.3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 39.96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0.54万元,增长 1.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89.73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1.17万元,增长 1.3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6.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90.32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5.1万元,增长 1.32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7.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574.84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6.72万元,增长 1.16 %。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信息变动;二是全区工资调整致使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456.9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135.14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1336.05万元、津贴补贴3019.51万元、奖金362.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17.8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0.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7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4.05万元、住房公积金57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3万元(生活补助117万元、医疗费补助63.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4万元)。
公用经费 1321.81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26万元(办公费281.14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8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90万元、培训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3万元、劳务费6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1.12万元)、工会经费88.5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2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 0.5 万元,压缩(增长) 20 %,主要原因是 按照2024年公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321.81 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 44.38 万元,增长 3.35 %。主要原因是 基数调整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8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8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 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7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6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9 辆。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8 个,资金 1105.05 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林周县强嘎乡派出所新建项目 ,资金 279.89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25.32 %。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局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