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政府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4年 1月 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是群团组织。主要职能包括:
1.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全县共青团工作计划,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团结和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为推动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3.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中央、区、市、县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4.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5.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6.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做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7.负责召开全县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8.指导全县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9.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10.参与拟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
11.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为自治区林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
第二部分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83.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9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283.92 万元,同比增加108.8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青资金量增加。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83.92万元,占100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283.92 万元,同比增加108.83 万元,主要原因是:志愿服务活动支出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99.76 万元,占 20 %;项目支出 184.16 万元,占 8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83.92 万元,同比增加 108.83 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团组织活动数量增加,即金额有所增加。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83.92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83.92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108.83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团组织活动比往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3.9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1.98万元,占 77.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万元,占9.4%;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占6.01%;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占6.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0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8.83 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09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108.83 万元,增加6.44%。增加主要原因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资金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09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108.83万元,增长2.77%。增加主要原因是当年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09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0.12 万元,增长 2.65%。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09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 2.88%。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09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0.16万元,增长2.37%。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83.9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85.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47万元、津贴补贴38.71万元、奖金4.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6.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
公用经费12.2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其中:办公费1.98万元、印刷费0.30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率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6.7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4.7万元,增长70.15%。原因:公车年久失修。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保有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283.92万元。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构成:
1.人员经费85.91万元,包括工基本工资14.47、津贴补贴38.71、奖金4.4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6.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2万元,共计57.61万元;
2.公用经费12.25万元,包括办公费1.98万元、印刷费0.30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0.12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共计12.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性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8个,资金184.16万元,其中,预青工作经费经费25万元,基层团组织经费经费40.92万元,志愿者政策保障经费80.15,志愿者服务活动经费21.00,少工委工作经费17.09。以上项目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8.25%。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