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治区、拉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城市设计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地方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建议和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审批后项目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协调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7.管理和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
18.承担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无内设机构。林周县自然资源局共有2科室分别为林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机关。
第二部分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2818.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8.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2818.25万元,同比减少153.8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结致使资金量减少。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8.25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2818.25万元,同比减少153.8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结致使资金量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3.79万元,占8.65%;项目支出2574.46万元,占91.3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8.25万元,同比减少153.8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结致使资金量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8.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8.2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3.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需跨年支付;二是阶段新新增了个别项目致使资金总数变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万元,占0.74%;卫生健康支出15.51万元,占0.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4.64万元,占98.10%;住房保障支出17.07万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0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61万元,增长2.99%。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34万元,增长3.06%。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6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8万元,增长3.14%。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0.1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7.8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职能转换相对工作增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9.4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65.98万元,增长65.54%。主要原因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资金需求增加。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22.58万元,压缩45.9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开展完成剩余资金需求减少。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4年预算数为88.8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67.27万元,压缩43.09%。主要原因是因年草场确权工作已拨付部分资金,致使资金需求量减少。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024年预算数为828万元,为新增项。主要原因为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所需资金。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为新增项。主要原因为开展耕地核实补划工作所需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数增加0.41万元,增长2.46%。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40.55万元(基本工资34.59万元、津贴补贴95.15万元、奖金10.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0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4万元(工伤保险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71万元、住房公积金1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万元(生活补助1.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
公用经费23.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64万元(办公费6.42万元、印刷费0.40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31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1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万元,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压缩9.62%,主要原因:工作标准化,相对下乡有所减少。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7,比2023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是人员、资产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4个,资金2818.2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2818.25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分别是(项目名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资金8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8.39%。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无政府债务。
附件:林周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35KB)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