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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 来源: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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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规,依法履行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寺庙的管理制度,维护寺庙佛事活动正常秩序。

3.组织寺庙僧人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宗教和谐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理直气壮地揭批十四世达赖祸藏乱教的罪行。

4.组织实施僧人的培养工作,壮大宗教界爱国力量,积极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

6.协助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7.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8.做好寺庙和僧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人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9.协调寺庙与社会其他的关系,维护寺庙和僧人的合法权益。

10.承办党委、政府及统战民宗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此次预算公开部门由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构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1)

附件22023年预算公开模板表

第三部分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268.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42万元、无上年资金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1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68.42万元,同比增加83.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其中: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68.42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68.42万元,同比增加83.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1.43万元,占 97.39%;项目支出7万元,占2.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68.42万元,同比增加83.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68.42万元、无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6.3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8.42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83.13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38万元,占76.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1万元,占9.16%;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占6.6%;住房保障支出19.71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3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58.14万元,增长40.58%。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信息化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61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8.22 万元,增长50.15%。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61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8.22万元,增长50.15%。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据实申报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77.32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0.97万元,增长0.51%。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正常变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4.47万元,增长50.2%。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0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03万元,增长50.2%。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71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6.57万元,增长50%。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二是2022年补缴2018年7月—2022年2月住房公积金增资差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2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236.96万元(基本工资44.62万元、津贴补贴105.63万元、奖金1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4.6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3万元、住房公积金1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万元(医疗费补助1.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万元)。

公用经费21.1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17万元(其中:办公费8.04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25万元、维修(护)费8.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万元、工会经费3.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 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3年“三公”经费预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3年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3.13万元,增长44.86%。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是人员、资产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 0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个,资金268.4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万元,地方资金268.42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分别是分别是杰堆寺庙管理机构宣讲教育经费,资金5.00万元;杰堆寺寺庙管理机构宗教工作专项六个一经费,资金2.00万元;党建经费,资金3.04。以上项目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林周县杰堆寺管委会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