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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第六高级中学项目征收土地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7 11:00
    来源:林周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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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第四十七条、《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面积、名称

    1、拟征收土地权属:甘旦曲果镇江角村集体土地。

    2、拟征收土地位置:林周县甘旦曲果镇江角村、甘旦曲果镇苏州小学对面。(详见勘测定界图)。

    3、拟征收土地地类:土地利用现状为旱地、水浇地、农村道路。

    4、拟征收土地面积:3.9754公顷(59.6310)

    5、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拉萨市第六高级中学项目。

    二、拟征地补偿的费用及标准

    1.土地补偿费:按照《林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林政发20219)文件规定,甘旦曲果镇久荣村属I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区片综合地价41400/亩,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旱地、水浇地、农村道路100%予以补偿,征收59.6310亩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总额为2468723.4(贰佰肆拾陆万捌仟柒佰贰拾叁元肆角)

    三、安置方法及途径

    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藏人社2017104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查,将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条件的纳入安置对象,根据最终核定该项目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0人。

    三、补偿方案及时间

    本预公告期为2025917日至20251017日。

    附件:

    1.征收土地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林征补告20261号)

    2.青藏铁路电气化外电配套工程(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3.关于印发《林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的通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林周县自然资源局六号楼6103办公室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

    2025917

    责任编辑: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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