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现就松盘乡拉木村拉木组集体在林周县松盘乡拉木村拉木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政处罚予以公示。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觉德岗路1号
联系电话:0891-6122372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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