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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发布时间:2021-09-13 18:51
    来源:林周县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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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城管协管员10名,主要协助城管执法队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未就业大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两后生:贫困家庭中未就业的初中、高中毕业生;

    4.年龄:仅限男性,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户籍:林周县户籍;

    6.汉藏双语表达流畅;

    7.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8.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9.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10.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用:①退役军人;②未就业大学生;③两后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有纹身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5.已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不能参与报名;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考察、研究决定、体检、公示、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由林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林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成考察小组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林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政府2号楼2207号办公室)。

    3.报名要求(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林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伍证)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2张;

    (4)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宣布、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进行。

    2.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3.此次招聘按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聘满为止。

    (三)考察

    通过面试确定考察对象,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四)研究决定

    根据报名者的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进行会议研究,经考察合格予以录用。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向社会公开5天的公示。

    (七)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为3000元,享受绩效工资、值班、出差、加班等正常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份从月工资中代扣。具体参照《林周县编外聘用人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林周县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补助标准的方案》《林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林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林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15889096203

    责任编辑:逄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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