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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2 17:43
    来源:林周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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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

    对林周县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落实补偿规划赔偿资金建议

    【办理结果】

    扎西坚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补偿规划赔偿资金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藏文内容,经我局核实,其意思为“甘曲镇耕地曾在城镇建设中征收,失地中集体耕地补偿款现在在村集体账户中,对失地农民未起到效益,望上级有关部门能予以帮助,解决失地农民发展金起到应有作用”。

    甘曲镇失地农民后续安置管理资金,一直在县财政账户中,需村委会初拟使用计划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按照财务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建议涉及此类人大代表建议在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上,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并统办。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林周县自然源局    0891—6122372

    责任编辑:万加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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