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域内7家采矿企业召开矿山领域迎接迎接西藏自治区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议传达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预通知》(藏生环督办〔2023〕14号)及2023年8月20日拉萨市迎接西藏自治区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会暨“强生态”行动专班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自治区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全县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督察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各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本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做好迎接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具体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动林周矿山领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矿山企业要全面、全力准备迎检,深入开展相关问题梳理和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矿山监管和治理修复,厘清职责、明确责任、压实责任,发挥作用,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将打击私挖盗采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和矿山监管工作,以积极的姿态、扎实的作风一环扣一环地抓好工作落实。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充分认识本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做好迎接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及时督促矿业权人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全面做好矿区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编辑: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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