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宗教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二、机构设置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统筹协调全县宗教工作,组织实施宗教工作领域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研究宗教理论、分析全县宗教现状、宗教领域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奂责全县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
(三)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原则,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负责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事务管理,加强社会和网络宗教事务管理,遏制藏传佛教向内地蔓延。管理从事宗教活动的社会流动人员、宗教用品,拟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监督检查宗教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情况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等。
(六)依法做好全县寺庙管理及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领域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负责僧尼的教育引导,组织开展宗教领域表彰、奖励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DL集团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渗透破坏活动,参与防范和依法处理邪教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寺管会干部队伍建设。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宗教领域文物保护工作。
(十)指导乡(镇)、寺管会做好宗教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县文物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文物局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寺庙文物保护工作。县宗教事务局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寺庙文物保护工作。县文物局和县宗教事务局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寺庙文物保护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机构设置
林周县宗教事务局为林周县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为一级部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109001-林周县宗教事务局本级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464.97万元,支出总计1,464.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283.1万元,下降46.69%,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和应急抢险类项目收入减少,支出减少1283.1万元,下降46.69%。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和应急抢险类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014.7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450.18万元,主要是个别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需结转至下年度进行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31.93万元,下降63.0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和应急抢险类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464.97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83.1万元,下降46.9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和应急抢险类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1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7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46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17万元,占37.56%;项目支出914.80万元,占62.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4.78万元,支出1,464.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减少1731.93万元,下降63.0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和应急抢险类项目收入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50.18万元,主要是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和应急抢险类个别项目2023年度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需结转至2024年度进行支出。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83.1万元,下降46.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和应急抢险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8.89万元,占9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4万元,占3.52%;卫生健康支出32.57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41.87万元,占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0.0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1168.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6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4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8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120.84万元、津贴补贴208.76万元、奖金27.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8万元、住房公积金41.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医疗费补助3.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1万元。公用经费35.2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4.23万元、印刷费0.48万元、电费1.41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取暖费0.2万元、差旅费2.69万元、维修(护)费0.57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委托业务费1.52万元、工会经费6.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28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的维修、保养以及油料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均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28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44%。共组织对林周县色康寺保护修缮项目、驻寺特派员机构业务用房配建暖廊和厕所项目、林周县嘎玛寺保护修缮项目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8万元。2024年度林周县宗教事务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各级财务规定,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管好、用好每笔资金,项目支付经我单位和财政局审核无误后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施工进度支付。对单位的资产做到规范管理使用,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林周县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550.1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58.29万元,增长40.3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成本增加、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和燃油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5758.13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7辆。其中林周县宗教事务局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出差、办公、督导检查等方面使用,其余26辆为各寺庙管理机构公务用车,固定资产录入至林周县宗教事务局名下。我单位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林周县宗教事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