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度林周县公安局决算由林周县公安局本级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周县公安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全县公安工作。
2.研判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势,制定对策。承担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侦办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行政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林周管理工作,负责市对外警务交流、警务合作。
6.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和队伍建设。
8.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负责公安反恐工作,负责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执行刑罚,负责监所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建设公安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系统。
11.负责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公安宣传、教育训练等工作。
13.负责警务督察工作,制定公安工作规章和管理制度,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周县公安局(正科级)编制,现有编制133人,实有人数225人(包含1名工人),公安局内设行政机构10个(1个正科级9个副科级),分别为:特警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保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派出机构14个:澎波路便民警务站、甘曲路便民警务站、康姆桑村警务站、觉德岗路便民警务站、边林乡派出所、江夏乡派出所、甘曲镇派出所、松盘乡派出所、强嘎乡派出所、卡孜乡派出所、春堆乡派出所、旁多乡派出所、阿朗乡派出所、唐古乡派出所。此次公开预算为林周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林周县公安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度总收入10897.52万元,较上年增加253.53万元,增长2.33%,变动主要原因:2023年度项目增多。总支出10897.52万元,较上年增加253.53万元,增长2.33%,变动主要原因:2023年度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总收入1089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97.52万元,占100%。2023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897.52万元,较上年增加253.53万元,增长2.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10897.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53.53万元,增长2.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897.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897.5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3.5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收入有所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55万元,增长2.3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4.02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3.45%,较上年增加529.81万元,增长5.83%;项目支出1803.5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6.55%,较上年减少276.27万元,减少15.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7.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9263.19万元,占85.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5.40万元,占5.92%;卫生健康(类)支出434.08万元,占3.98%;住房保障(类)支出554.86万元,占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9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9263.1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7573.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1671.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5.4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34.08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40.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13.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0.5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5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54.8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2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94.35万元、津贴补贴112.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45.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3.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2万元、住房公积金554.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74万元;公用经费106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1.12万元、印刷费14.84万元、水费14.62万元、电费73.89万元、邮电费4.61万元、维修(护)费83.55万元、培训费1.99万元、被装购置费1.22万元、劳务费63.32万元、工会经费9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9.25万元。
2023年度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803.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6.39万元、印刷费10.97万元、水费1.05万元、电费16.85万元、邮电费0.81万元、维修(护)费130.56万元、租赁费21.95万元、被装购置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197.18万元、其他交通费1.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6.51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7.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7.8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1.0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8.1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林周县公安局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为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林周县公安局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为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经费,与2022年保持一致。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市里开会,县里下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与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0.67万元,增加33.5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素减少,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公务接待0次,公务接待0人次。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保持一致。
林周县公安局2023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2.00 |
2.0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0 |
0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0 |
0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0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2.00 |
2.0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 |
2.00 |
|
(2)公务用车调拨指数 |
0 |
0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
|
|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
为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追加资金到编制2023年度预算,全面要求局各科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积极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二)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23年林周县公安局决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设置、决算执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决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要求,对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纳入厅机关部门预算编制计划。2023年,我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趋于规范,绩效总体目标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关键指标较明确,绩效目标能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资金测算依据明晰。
(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36个,共涉及资金11254.39万元,总体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6个,资金11254.39万元,其中: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个,分别是公安局辖区卡口区间测速系统抓拍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资金179.61万元;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资金157.56万元;公安局等级机要密码室建设项目,资金200.00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资金177万元;网络运行费用,资金211.87万元;公安民警执勤津贴,资金274万元。警用多旋翼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资金53万元;以上项目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1.13%。
(五)部门评价结果
林周县公安局全面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系统,合理分配资金推动县局各项工作的展开,强化了警务技能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提高了信息采集维护工作的效率,也夯实了社会管理基础。林周县公安局在资金使用进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快,基层基础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工作也还有一定的进步空间。林周县公安局会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预算绩效管理,全力推进公安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综合实力。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林周县公安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1803.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林周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总额361.25万元。其中:林周县公安局通过政府统一采购 1.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采购资金153.55万元;2.林周县新增测速点位采购安装项目,采购资金17.95万元; 3.350兆数字集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金25.42万元。 4.林周县公安局辖区卡口区间测速系统抓拍摄像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金172.97万元(其中2023年支付164.33万元、2024年支付8.64)。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林周县公安局共有车辆6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7辆。国有资产总值8870.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6.59万元,非流动资产8523.8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林周县公安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