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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7:37
    来源:林周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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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

    林周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

    林周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协调水文工作。协调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全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水利局内设机构两个,包括:下属股级单位水电队、下属股级单位虎头山水库管理处。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8,498.47万元,支出总计8,498.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11.72万元增长13%支出增加1112.9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2023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8,364.1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7.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增加

    年初结转结余134.37万元,主要是旁多至阿朗乡河道治理 堤防工程存量资金133.1万元、援藏资金1.2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3.1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旁多至阿朗乡河道治理堤防工程存量资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8,497.20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11.7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增加

    年末结转结余1.27万元,主要是援藏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364.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4.1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8,49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91万元,占4%;项目支出8,157.29万元,占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64.10万元,支出8,497.2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2.7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2023年下达的新项目资金。支出增加1135.82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2023年下达的新项目资金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3.10万元,主要是旁多至阿朗乡河道治理堤防工程存量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旁多至阿朗乡河道治理堤防工程目存量资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27万元,主要是援藏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5.05万元,增长(下降)18.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达的新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6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20.65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20.42万元,占0.25%农林水支7492.9万元,占92.5%住房保障(类)支出25.1万元,占0.3%;其他支出507.17万元,6.3%。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99.89万元,支出决算为8,09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20.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40.83万元,支出决算为4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0.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水利工程建设()。

    年初预算为1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年初预算为200.2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年初预算为386.01万元,支出决算为38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水文测报()。

    年初预算为85.44万元,支出决算为8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防汛()。

    年初预算为26.6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抗旱()。

    年初预算为17.9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年初预算为18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水利安全监督()。

    年初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农村供水()。

    年初预算为1123.7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

    年初预算为3896.44万元,支出决算为389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507.1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2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213.25万元、奖金4.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2万元、住房公积金2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医疗费补助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万元。公用经费22.7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24万元、印刷费0.7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2.22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4.91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劳务费1.16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9万元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80.14027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万元,占55%;城乡社区(类)支出178.3万元,占45%。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7.3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8.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预算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711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公车老化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项目点监督检查、调研、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711万元,增长(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公车老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水利局2023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预算数

    决算数

      

    7.69

    7.6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经费

    7.69

    7.6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69

    7.69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63个,共涉及资金809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7.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林周县龙泉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等6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预算部门如有,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没有,则简要说明本年没有进行相关工作及理由。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财政组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预算部门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497.2万元,执行数为849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水利机关运行经费22.7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年末在建工程24298.732512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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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次仁央宗

    132001-林周县水利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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