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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群团工作部202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6-02-06 15:51
    来源:林周县群团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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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林周县群团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林周县群团工作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周县群团工作部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周县群团工作部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周县群团工作部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周县群团工作部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周县群团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群团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及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坚持"五条工作原则",加强人员力量和各项工作的统筹,更好发挥各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林周县群团工作部

    协调开展全县职工,青少年,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统等指导全县职工,青少年,妇女的综合素质提升工作。

    负责依据群团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健全各级群团组织,发展壮大群团力量。

    履行好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委员单位群建职责。

    负责代表本县工会,团委,妇联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有关群众团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拟订。

    负责本县群团组织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林周县总工会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会工作规划。

    负责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

    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起草,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3.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和指导全县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

    指导全县青少年培训工作,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组织实施青少年宣传文化活动。动员,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负责全县青年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4.林周县妇女联合会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联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妇联工作规划。

    负责和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工作。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县群团工作部是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机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的工作机构,为正科级,加挂林周县总工会,共青团林周县委员会,林周县妇女联合会牌子。群团工作部行政编制7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分别兼任总工会专职副主席、团委书记、妇联主席)。

    第二部分 群团工作部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林周县群团工作部

    第三部分群团工作部2026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386.1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86.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33.3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

    二、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386.18  万元,同比增加4.23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人员工资和项目增加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86.18  万元,占100   %。

    三、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386.18  万元,同比增加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人员工资和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240.58  万元,占62.3%;项目支出 145.59  万元,占 37.7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86.18  万元,同比增加4.2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人员、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386.18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3.3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5.7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56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86.18  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4.23  万元,主要原因: 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人员工资和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86.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3.35  万元 86.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7  万元 5.3  %、卫生健康支出 15.79 万元 4.08  %住房保障支出 16.56  万元 4.2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386.1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  4.23万元,增长1.09  %。主要是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人员工资和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4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1.64万元、津贴补贴83.39万元、奖金1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4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2万元住房公积金16.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1万元(其中: 医疗费补助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万元)。

    公用经费 2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5万元印刷费0.3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2.66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6.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 0.5  万元,压缩 7.46 %,主要原因是 2025年车辆均未大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群团工作部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群团工作部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本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6.18  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23  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人员工资和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1月底,群团工作部共有3辆公车,均为公务用车。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8  个,资金386.1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  万元,地方资金386.18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6个,分别是(项目名称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资金18.2  万元;项目名称预青工作经费 ,资金15 万元;项目名称基层团组织经费,资金5  万元;项目名称志愿者政策保障经费,资金87.25  万元;项目名称志愿者服务活动经费,资金8  万元;项目名称少工委工作经费,资金12.14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没有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曲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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