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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18 16:27
    来源:林周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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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林周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周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林周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林周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林周县医疗保障局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上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上级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上级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贯彻落实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全县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林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上级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周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的处室、科室。

    第二部分林周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林周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林周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892.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8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5.47万元、住房保障支11.12万元。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支总预算89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83万元,占100%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89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4万元,占17.68%;项目支出734.89万元,占82.32%。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892.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8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5.47万元、住房保障支11.12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2.83万元,2020年执行数增加270.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4万元、占1.82%卫生健康支出865.47万元、占96.94%住房保障支11.12万元、占1.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12.99万元2020年执行数增加4.73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2021年编制人数增长2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3.2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25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2020年未单独设立此科目。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6.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37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2021年编制人数增长2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4.3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82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2021年编制人数增长2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357.72万元2020年执行数增加48.13万元,增长13.45%。主要原因是科目进行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119.72万元2020年执行数增加46.42万元,增长38.77%。主要原因是2021年编制人数增长2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预算数45.0万元。2020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进行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332.17万元2020年执行数减少232.57万元,下降70.01%。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目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11.12万元2020年执行数增加4.16万元,增长37.41%。主要原因是2021年编制人数增长2人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5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94.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06万元、津贴补贴61.66万元、奖金6.93万元伙食补助2.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2.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9万元、住房公积金1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万元。

    公用经费11.4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万元(其中:办公费2.00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万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为2.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2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2.88万元,增长25.21%。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是人员、资产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导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7个,资金892.3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00万元,地方资金872.38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提标资金,资金220.5万元;干部职工体检费,资金332.17万元。以上项目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1.93%。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周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扶贫领域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林周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新增债务预算,无待偿还的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贡嘎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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