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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周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18 17:33
    来源:林周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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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林周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周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林周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林周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协调水文工作。协调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全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局内设机构两个,包括:下属股级单位水电队、下属股级单位虎头山水库管理处。

    第二部分林周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林周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林周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8559.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8.9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04万元、农林水支出800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9万元。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8559.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0.44万元,占94.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478.98万元,占5.6%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855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09万元,占3.7%;项目支出8244.33万元,占96.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59.4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08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8.98万元;支出包括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04万元、农林水支出800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9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80.4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664.71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部分项目需要办理前置手续,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未在当年形成支出,需在2021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8005.02万元,占9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2万元,占3.4%;卫生健康支出17.45万元,占0.2%;城乡支出221.04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23.59万元,占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77万元,增长11.2%。主要2021年增加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此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单独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1.16%。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导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94万元,增长20,26%。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导致。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39.6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8.31万元,增长13.39%。主要是人员、资产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导致。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6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30万元,下降93.3%。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资金已兑现完毕,剩余尾款未兑现。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21年预算数为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1年预算数为63.8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823.31万元,下降96.61%。主要原因是本次只包含物资储备及机械雇佣,未涉及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6349.4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149.41万元,增长3074.7%。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实施两项江河堤坝工程。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1年预算数为6.9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7.08万元,增长89.19%。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下达预算批复中的饮水安全维修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0.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180.2万元,增长3934%。2021年不仅要实施2020年未实施结束的项目,还有新增项目。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3.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49万元,增长11.8%。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导致。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8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2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83万元、津贴补贴129.05万元、奖金14.68万元)、伙食补助4.3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7.5万元、职业年金6.8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7万元、住房公积金23.5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3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3万元)

    公用经费15.2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万元(其中:办公费1.66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5.4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7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持平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周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78.98万元,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94万元(包括(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移民补助),城乡社区支出221.04万元(包括(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林周县水利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6万元,2020年预算15.26万元持平,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林周县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114.2万元

    1、防汛抗旱储备物资39.2万元,其资金用于购买2021年林周县防汛抗旱期间仓库储备物资。

    2、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农牧民身心健康和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我局将根据有关要求选定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进行检测,检测资金为7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年初预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底,林周县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越野车1辆。单位价值53万元.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根据林周县财政局的预算绩效要求,林周县水利局全面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工作。

    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工作,我林周县财政局建立了预算绩效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水利局也按照要求及规程实行预算绩效工作。2021年水利局预算项目共计23项,审定后的资金金额为8559.42万元,其中部分项目的预算绩效工作在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政策的执行方面、预算执行进度方面存在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有大部分属于民生类的项目,如:林周县卡孜乡三岩片区搬迁点供水改造工程,项目预算资金为221.04万元;林周县移民搬迁人饮维修,项目预算资金为6.92万元;针对防汛防洪类的项目,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预算资金为6.925509.41万元;防汛抗旱雇用机械费,项目预算资金为24.62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周县水利局2021年度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林周县水利局类型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林周县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0121741933828T,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单位工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旦增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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