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适应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严肃灾情信息报送纪律,确保防汛决策部门信息灵、情况明、反应快,有效掌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性,现就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有三种:一是可采用传真,传真号码:6122324;二是可采用发邮件,邮箱号:linzhouslj@163.com三是可采用各乡(镇)水利微信交流群;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业、林业、交通、民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数据统一,口径一致。
三、洪涝灾害报表,要求灾情结束后,12小时内上报;旱情报表要求本区域发生灾情后上报,旱情未解除前一周一报,水旱结束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信息统计人员进行汇总后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特此通知
林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林周县管理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