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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行政区划

1960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林周宗、旁多谿、撒拉谿、朗塘谿、卡孜谿,合并设立林周县、旁多县,归拉萨市管辖。下辖唐古、德仲、朗塘、撒当、卡孜、阿朗6个区,25个乡,115个村民委员会。同年,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批准,在原朗塘所辖地建彭波农场,并将卡孜区合并到彭波农场,场部设在甘丹曲果,由西藏自治区农垦厅领导,达孜县代管。林周县辖唐古、德仲、撒当、阿朗4个区。

1962年初,德仲区的聂尔库乡并入岗巴乡,唐古区的恩坝乡并入恰扎乡。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旁多县,将旁多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林周县,并在原旁多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旁多区。林周县辖唐古、德仲、撒当、阿朗、旁多5个区、25个乡。

1970年,林周县所辖乡改为人民公社。同年,撤销德仲区,撒当区,合并设立林周农场(由西藏军区生产建设师管辖),场部先设在宗雪(今松盘乡),后迁至强嘎(今强嘎乡)。林周县辖3个区(旁多区、阿郎区、唐古区)、13个人民公社。

1971年,林周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甘丹曲果迁至旁多。

198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林周农场,原由西藏军区生产建设师管理的农场划归林周县管辖,并恢复设立德仲、撒当2个区。林周县辖唐古、旁多、阿朗、德仲、撒当5个区、25个乡。

1984年10月,在全区的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工作中,林周县所辖人民公社复称为乡。

1988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由西藏自治区农垦厅管理的彭波农场划归林周县管辖,并设立彭波区,下辖甘丹曲果、江热夏、牛玛、加荣、朱加、朗当、卡孜、边觉林、色康、平措林10个乡。林周县辖唐古、旁多、德仲、撒当、阿朗、彭波6个区、35个乡。同年,林周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旁多迁至甘丹曲果。

1988年12月,在全区的撤区幷乡中,保留旁多区,撤销德仲、撒当、阿朗、唐古、彭波5个区,将林周县原辖的35个乡合并设立为19个乡,168个村民委员会。

1999年,在全区的行政区划调整中,撤销旁多区,将林周县原辖的19个乡、94个村民委员会调整为1个镇、9个乡、49个村民委员会。

2000年,全县下辖甘丹曲果镇、唐古乡、阿朗乡、旁多乡、春堆乡、强嘎乡、卡孜乡、松盘乡、江热夏乡、边觉林乡,共有1个镇、9个乡、49个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