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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9912735/2019-00001 发文字号: 林政发 〔2019〕39号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机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9-2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林周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林周县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林周县人民政府 dldqq.lasa.gov.cn 2019年09月30日 12时24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林周县机构改革方案》《林周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201973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并经县委同意,现将林周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高军县长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

韦国岭常务副县长协助高军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受援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计局、鹏博健康产业园。

联系林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电信局、中国移动集团林周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林周分公司,联系安全生产工作。

次仁达吉副县长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审计局、城镇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政协林周县委员会、林周县供电有限公司。

方文伟副县长负责县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工作、金融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安局。

联系县税务局、邮政管理局、中国农业银行林周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林周县支行。

查焱副县长协助韦国岭同志负责受援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招商引资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医院;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广播电视台。

米玛副县长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宗教事务局。

联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工商业联合会。

李辉副县长分管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边巴副县长负责旁多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后续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体育局)、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旦增副县长分管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水利局、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县气象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林周分公司。

万诗亮副县长分管县民政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中石油加油站(政府零散成品油指定销售点)、中石化加油站。

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分别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林周县人民政府领导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

林周县人民政府

2019927


附件:

林周县人民政府领导

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

一、韦国岭同志与次仁达吉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二、方文伟同志与米玛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三、查焱同志与边巴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四、李辉同志与万诗亮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五、旦增同志与万诗亮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互相交叉代管的同志都不在林周时,由高军县长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县长指定其他在林周的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交叉代管的同志同时在林周时,不行使交叉代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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