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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10:55
    来源:林周县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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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加强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和2021年第4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各学校安保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保安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1、幼儿园:

    县中心幼儿园附属村级幼儿园:保安6名;联合学校边林校区附属乡村幼儿园:保安3名;联合学校江夏校区附属乡村幼儿园:保安4名;春堆乡中心小学附属乡村幼儿园:保安4名;强嘎乡中心小学附属乡村幼儿园:保安6名;卡孜乡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保安1名;松盘乡中心小学附属乡村幼儿园:保安4名;旁多乡中心小学附属乡村幼儿园:保安4名;阿朗乡中心小学附属乡村幼儿园:保安3名;唐古乡中心小学附属乡村幼儿园:4名。

    2、小学:

    联合学校边林校区:增招1名;联合学校江夏校区:增招1名;卡孜乡中心小学:增招1名;强嘎乡中心小学:增招1名。春堆乡中心小学:增招1名;松盘乡中心小学:保安1名;旁多乡中心小学:增招1名;阿朗乡中心小学:增招1名;唐古乡中心小学:增招1名。

    此次招聘共计招聘人数:48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经受住复杂环境和艰苦条件的磨练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

    (三)身体、心理健康,体检结果符合招录岗位要求,确保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病;

    (四)确保精神无障碍;

    (五)男女不限,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六)符合上述条件情况下:持有保安证书、林周籍职业教育毕业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招录程序

    (一)报考申请:此次专职安保岗位招录报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2021年8月2日,新招的专职安保人员必须向本辖区学校提交个人履历、政审证明、健康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是要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无心理疾病相关证明。

    (二)初审:先由各学校对报名人员的政治、健康、年龄、技能等情况开展初审。

    (三)复审:由县教育局和人社局对所有招聘人员进行复审,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录资格。

    (四)公示:对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岗位待遇

    (一)基本工资:

    1、北部14人,每人每月工资2400元,南部34人,每人每月工资2300元,每年按照12个月计算。

    2、应聘人员在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一个月,招聘后将由县人力资源保障局或者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培训45天,培训期满,成绩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龄工资

    为鼓励学校后勤工作人员长期在教育系统工作,设立工龄工资,按照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50元的标准,在每月工资中予以兑现。若出现中途辞职,后又加入到教育系统后勤工作人员的,则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时间。

    联系人:卓嘎央宗  13628900929

    林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林周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逄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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