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林周县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5059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0246人相比,增加350人,增长0.7%,年平均增长率为0.0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14667户,集体户197户,家庭户人口为49414人,集体户人口为11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2人减少1.2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5674人,占50.74%;女性人口为24922人,占49.2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06上升为103.02。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844人,占25.38%;15-59岁人口为31844人,占62.94%;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08人,占11.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4191人,占8.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8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1.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0.84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47542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418人,汉族人口为263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减少1315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99人,汉族人口增加1466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2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8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17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增加255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增加11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增加11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减少857人。
七、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890人,占9.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5706人,占90.34%。
八、地区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地区名称 |
人口数(人) |
比重(%) |
全 县 |
50596 |
100.00 |
甘丹曲果镇 |
10530 |
20.81 |
春 堆 乡 |
4705 |
9.30 |
松 盘 乡 |
3847 |
7.60 |
强 嘎 乡 |
5276 |
10.43 |
卡 孜 乡 |
5518 |
10.91 |
边 交 林 乡 |
4567 |
9.03 |
江 热 夏 乡 |
4414 |
8.72 |
阿 朗 乡 |
3575 |
7.07 |
唐 古 乡 |
4774 |
9.44 |
旁 多 乡 |
3390 |
6.69 |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林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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