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林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示

权威发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12:19
来源:林周县宣传部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加强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户籍制度改革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除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外,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1年以上(含1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2年以上(含2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含3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

5.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逄金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