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医药器械经营单位经营行为,保障用药安全,7月7日,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药店和诊所药品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重点对县城内医药器械零售店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处方药是否凭有效处方购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开摆放、麻黄碱类药品销售是否规范、医疗器械是否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进行消杀、诊具是否整齐无尘、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是否进行二次使用、使用后是否进行毁形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过期药品等。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销售登记台账、票账货是否一致,并随机抽取销售的药品品种进行核对,确保药品购销及库存真实一致。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零售药店2家、诊所4家,对存在问题的药店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林周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县卫健委继续加强辖区诊所和药店监督检查,将存在问题较多的诊所、药店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对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逄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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